“法家鎖喉、儒家捏肋”,是一些高深莫測的網友,對古代社會治理的總結:
一,法家鎖喉,是用嚴刑峻法或懲罰或激勵來約束人的不法行為。
二,儒家捏肋,是用仁、義、禮、智、信、忠、孝、悌等手段,從道德制高點上牢牢控制住人性。
從商周到明清,這兩招似乎屢試不爽、很有效果。但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底層老百姓能夠勉強維持生存。
在老百姓維持不了生存的局面下,這兩招并沒有效果。歷史經驗表明,拖欠一個驛卒的薪水(李自成),也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
大道至簡,這種最精練的道理,放在當下,還有效果嗎?
在勞動效率提高、物質極大豐富之后,這一招在爭奪資源的時候仍然有用,但并非所有人都對爭奪資源感興趣:有很大一部分人選擇了佛系、躺平、不競爭的生存模式。
對那些志在爭奪優質資源(財產、性等)的人而言,這兩招的效果如何?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其變化又是怎樣的?
如何從宏觀層面衡量這種變化?畢竟一個道理可以只用兩片嘴唇來完成,但如果想證明其合理性,通常需要大量的論據。
我們用歷年來的人民法院刑事一審結案的分布類型,來展示這兩招管理措施的變化情況。
如你所知(如果你不知道,可以上網查一查),《刑法》將所有犯罪類型共劃分為十大類: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經濟秩序、侵犯公民權利、侵犯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國防利益、貪污賄賂、瀆職等。
從歷年的數據看,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權利、侵犯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這四種類型所占比重較大,其余的我們將其合并為其他類型,包括網友們很感興趣的貪污賄賂、瀆職等。
這些數據一般出現在法院每年的統計公報里,你也可以在《統計年鑒》、國家數據等地,找到官方來源的數據。
從1999年到2023年的近四分之一個世紀里,前述四大犯罪類型的比重,主要的變化是:
一,1999年,全國四分之三的刑事案件,是侵犯公民公利罪和侵犯財產罪,到2023年,這兩類比重下降到30%。
有位律師網友提到了一個幸福退讓原則:當侵犯他人權利或財產帶來的好處,低于自己目前擁有的好處時,退讓是最好的、也是大部分人的選擇。
這兩類犯罪下降的根本原因,是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實現了財富的再分配和物質的極大豐富,讓我們大部分擁有了更幸福的生活。
二,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公共管理秩序的比重,則從1999年的17%,增長到2023年的62%。
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更安全的環境里,從大趨勢看,這是正確的發展方向。如你所知,我國幾乎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
從圖表的比重變化趨勢看,2008年-2010年前后是一個明顯的分水嶺。這幾年間,我國饑餓指數開始低于5%(即基本解決了饑餓問題)。
飽暖之后,人們不再執著于通過搶奪他人的資源,來實現自己的富裕。但快樂讓一部分人失去了對自身的控制能力,也總有刁民想害朕,于是以幫信罪、醉駕罪為典型的危害大眾安全的行為,成為社會治理的重點。
這是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公共管理秩序的比重增長的重要原因。
衣食無憂(不餓飯)、幼有所長(義務教育)、老有所養(社會保障體系,雖然100塊不多),這是絕大部分人能夠擁有的現狀。
這個現狀之下,你可以再進一步,無視規則、打破法家鎖喉、儒家捏肋的封鎖,實現階級的跨越。或者,像佛系青年一樣躺平。
人生短暫、享受已經擁有的,或無視規則、創造更多的,完全是個人的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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