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成都地鐵驚現“偷拍狂魔”!27歲男子劉某利用鞋尖改裝攝像頭偷拍女性裙底,被警方火速抓獲并行政拘留。網友直呼:“防不勝防!地鐵還敢穿裙子嗎?”
偷拍現場:鞋尖攝像頭偽裝成“裝飾”
4月25日,一名女乘客在成都地鐵2號線發現可疑男子:其黑色運動鞋鞋尖處有一圓形凸起,疑似微型攝像頭。她拍下視頻發至網絡,引發全網聲討。警方介入后,確認劉某利用改裝設備偷拍,其鞋尖攝像頭可遠程操控,偷拍視頻僅用于“個人觀賞”。
諷刺的是,劉某作案時神情自若,甚至頻繁調整腳部角度,被網友形容為“用腳趾頭偷拍的變態”。
警方行動:零容忍!126人地毯式搜查
事件曝光后,成都地鐵緊急動員126名工作人員全線巡查,雖未當場抓獲劉某,但通過網民線索鎖定其行蹤。4月29日,劉某被軌道公交分局抓獲,面臨10日行政拘留。警方強調:“隱私權不容侵犯,發現可疑立即報警!”
改裝設備黑產:手機變偷拍神器,百元即可作案
劉某的作案設備僅是偷拍黑產的冰山一角。此前,最高法通報多起案例:有人將二手手機改裝成竊聽竊照設備,以每部千元價格售賣;甚至有商家提供“鞋帽、紐扣、打火機藏攝像頭”的定制服務。這些設備隱蔽性強、成本低,成為性騷擾者的“作案利器”。
公眾焦慮:從“誣陷烏龍”到“偷拍實錘”
偷拍事件頻發,加劇公眾信任危機。2023年,成都曾發生“追風小葉”事件:男子因鞋面反光被誣陷偷拍,最終起訴維權卻敗訴,生活工作備受困擾。而此次劉某被實錘,網友無奈感慨:“女生警惕有錯嗎?但誤傷無辜更讓人心寒!”
法律與人性博弈:如何守住隱私底線?
偷拍行為雖被《治安管理處罰法》明令禁止,但處罰力度(最高拘留10日)被指過輕,難以震懾罪犯。而受害者維權更難:偷拍者刪除證據后,警方常因“證據不足”無法立案。
專家呼吁:需嚴打改裝設備產銷鏈,并推廣“公共場所防偷拍檢測儀”。正如網友所言:“法律不能總在悲劇后補漏,防患未然才是關鍵!”
結語
當鞋尖、紐扣都可能成為偷拍工具,每個人都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此案警示我們:既要勇敢維權,也需理性舉證;既要嚴懲罪犯,更需斬斷黑產。畢竟,安全感不應是女性出門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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