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不用花錢請鑒定機構就能解決問題,我們同意調解。”4月25日上午,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西湖法庭庭長張瑋帶著法官助理楊勁博來到轄區某枸杞苗種植基地,組織原、被告雙方確定涉訴枸杞苗數量,爭議金額隨之確定。回到法庭,張瑋讓楊勁博為后續的調解工作做準備。
“訴訟往往要一兩個月甚至更久才能走完全部流程,但調解最快當天就能解決糾紛。”張瑋正說著,一起金融借款糾紛的原告送來撤訴申請書,稱被告已按調解協議償還了全部欠款。
在當事人對法庭表達感謝之情時,記者發現張瑋辦公室的書柜頂上,卷放著兩面嶄新未啟開包裝的錦旗。
“這面是4月11日一被告科技公司送來的。”張瑋將兩面錦旗取下來,其中一面寫著“秉公執法護營商 清正嚴明促企業”。
2021年,科技公司承租某寫字樓部分商鋪用于企業經營,并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對商鋪進行了裝修,約定租期為3年。2023年7月,科技公司因經營陷入困境提前退租,但退租前未將商鋪恢復至毛坯狀態,且部分辦公設備滯留現場。原告遂起訴要求科技公司支付恢復原狀費用和租賃費。
“雙方的爭議點主要在于將案涉房屋恢復成何種狀態。”張瑋細捋合同的每一項條款,發現合同中有諸如“乙方不得拆卸固定裝修物”“增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置”“裝修形成復合物的歸甲方所有”之類的表述,最終認定不可分割的固定裝修應歸入房屋固有價值,無需拆除補償,而可移動設備則由科技公司自行搬離,并綜合實際搬離時間和原告擴大損失的情況確定了租賃費。
判決生效后,被告不解,認為自己已提前退場,不應再支付租賃費。“主要問題還是在于合同條款的設立并不夠完善……”張瑋耐心地判后答疑,讓被告意識到“這一判決其實幫我們規避了后續的法律風險”,于是主動籌措資金按期履行了判決,并執意送來錦旗。
另一面錦旗,則承載著一起承包工程合同糾紛的原告對于張瑋化身“財務核查員”的感謝。
今年初,西湖法庭收到原告某勞務公司的訴狀,稱其按約完成被告某建筑公司分包的工程勞務后,建筑公司尚欠60余萬元未結清,建筑公司則認為欠付金額僅剩50余萬元。
“既然欠付金額核算有爭議,那我們就錨定爭議,先來算算賬。”張瑋主動承擔起“財務核查員”的身份,在線上多次組織雙方核對合同、結算單、轉賬記錄等材料,逐筆梳理勞務工程與結算費用的對應關系,用了2天時間才捋清200余萬元的賬目爭議和條款復雜的賬目核算。
微信群里長長的核對記錄,讓原、被告雙方心服口服,均認可了56萬元工程款的判決。
作出判決后,張瑋持續追蹤履行情況,多次聯系被告督促其主動履行付款義務。最終,被告在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內全額支付了工程款。
“原本以為要打‘持久戰’,沒想到法院的‘售后服務’這么周到!”送來錦旗的原告笑著說自己準備的“強制執行申請書”可以作廢了。
在張瑋的案頭上,散陳著不少欲納入2025年上半年《西湖法庭受理民事案件暨助力基層治理工作分析報告》的案例裁判,此案亦在其中。
這份報告,是西湖法庭的司法建議白皮書。自2023年以來,西湖法庭以自身受理糾紛為“數據庫”,定期形成分析報告并向轄區政府報送,數據細化到每個基層組織轄區發生糾紛的數量、主要案由、發生成因和化解建議。
“我們想借這份‘法治體檢報告’,把對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優化往前推一步,協同政府共同做好涉企糾紛的前端預防工作。”張瑋說。
來源:寧夏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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