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省“五一”假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省廳派出12個督導檢查組,針對旅游包車、班線客運、客運場站、水上交通、公路運營、工程建設、地方鐵路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開展重點檢查。同時,對過境我省長途運營車輛服務和管理進行督導檢查,確保五一假期全省交通運輸安全平穩有序。
4月28日,省廳第五督導檢查組深入呂梁市開展督導檢查,對4家企業進行了巡查,共發現12條一般隱患。主要問題包括:
- 一是企業制定的車輛二級維護制度缺乏年度計劃,包車合同填報不規范,旅客信息未上傳。
- 二是動態監控平臺抽查發現部分車輛部分乘客未系安全帶,部分車輛攝像頭位置偏移,部分車輛視頻數據丟失,部分主駕駛攝像頭遮擋;動態監控記錄臺賬未記錄平臺報警;抽查電子運單使用情況,發現當日電子運單車輛覆蓋率87.4%,當日有軌無單車輛11輛。
- 三是城際公交未按規定加裝座椅安全帶,配備的安全錘存在缺陷(隨車配備的2個安全錘都用鐵絲固定,緊急情況下無法正常取出),影響其破窗效果和安全性。
- 四是未按《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企業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和統計分析制度,抽查部分車輛技術檔案,記錄不完善,如:未填寫車輛檢查和評定記錄,車輛維護和修理記錄。
第九督導檢查組赴晉城市開展督導檢查,對地方鐵路、企業共計4家進行了巡查,共發現8條一般隱患。主要問題包括:
- 一是未按照《鐵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要求,對“五一”等重要節假日開展專項風險辨識或開展專項風險辨識,未能識別出停留車輛溜逸風險,未制定采取防溜措施;未按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6部分:鐵路道口》(GB 5768.6-2017)設置限速為30千米/小時,而是錯誤設置為20千米/小時。
- 二是下督辦函后,治理工作未推進。
- 三是車輛安檢站檢車員人身安全意識不強,習慣性違章跨越汽車檢查溝;車輛安檢站檢車員作業標準落實不到位,未按要求對待檢車輛放置三角木做好車輛防溜。
- 四是排查出重點路段存在風險,無風險描述及危害程度,管控措施無針對性,均簡單為:加強GPS監控;檢查部分公交車車輛狀態,車輪輪轂螺栓防緩線褪色模糊不清,影響車輛狀態檢查。
第十一督導檢查組赴運城市開展督導檢查,對企業和項目共計3家進行了巡查,共發現一般隱患3條。主要問題包括:
- 一是企業在旅游包車監控動態中發現駕駛員有超速問題的整改措施“通報批評”不落地,應通過智能監管及時糾正駕駛員的超速行為,消除隱患。通報批評屬于企業對駕駛員的考評體系。
- 二是企業(班線客運,旅游客運)對交通局下發的重大隱患清單排查文件,落實不到位,未梳理企業情況制定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清單。
- 三是改擴建工程在交通組織上安全標志偏少,建議增加警告警示標志,同時加密安全墩,有效劃分車輛通行和施工區域。
來源:山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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