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眾矚目的李鐵案件終于迎來了新進展,前不久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鐵案二審公開宣判,湖北高院裁定駁回李鐵上訴,維持原判。在此前的一審中,李鐵因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一審過后,李鐵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所以駁回了李鐵的上訴,維持原判。
眾所周知,李鐵作為中國知名的足球運動員,他在球員時期曾經有過一段輝煌的職業生涯,他還曾幫助國足打進過2002年的世界杯,被無數球迷視作偶像。但是李鐵退役之后,在權力和金錢的誘惑下,他逐漸迷失自我,最終走向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據悉,2015-2019年,李鐵先后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擔任主教練,在這期間,他為了幫助球隊沖擊中超聯賽,請托其他俱樂部的球員配合打假球,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一共花費了3905萬元收買相關人員,最終河北華夏和武漢卓爾都沖超成功,李鐵搖身一變成為中國足壇知名教練。此外,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李鐵還不忘和老東家華夏俱樂部提供幫助,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為華夏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675萬元。
最讓球迷不滿的是李鐵為了謀求更大的利益,他竟然盯上了國足主教練的位置,為此他游說卓爾俱樂部,花費200萬賄賂原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此后李鐵為了萬無一失,又自掏腰包花費100萬行賄原足協秘書長劉奕,在金錢的幫助下,李鐵成功當選國足主教練。
李鐵成為國足主教練之后,馬上就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開始瘋狂斂財,李鐵將武漢卓爾俱樂部的四名球員明天、董春雨、劉云、李行四人征召進入國足,作為回報,卓爾俱樂部和李鐵簽下了一份6000萬的合同。不過,也正是因為這份合同,最終導致李鐵和卓爾俱樂部撕破臉皮,最終李鐵被帶走調查。
李鐵涉案將近1.2億,他被控收受7764萬元,所以一審的時候,他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不過,李鐵認為自己不是國家工作人員,所以提出上訴,希望減少刑期。此次,二審維持原判真是大快人心,李鐵終于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