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14點,我到江蘇南通崇川法院有事,瞥見專委錢徐寧在第九法庭審案。“錢專委審案呢!”我在門邊說。她沒做聲。我也不繼續。走開了。不干擾法庭秩序。不高興浪費時間旁聽她審案。
2023年,我在該院南通港法庭,打法定繼承糾紛案,代理我父親和我姑姑。承辦法官夏建華,居然敢隱匿被告嚴有華全部證據(偽證),不組織質證,判我部分勝訴部分敗訴(喪撫金判平分,遺產款不分,即全部判給被告嚴有華)。
我火冒三丈,11月24日發文炮打他,直奔十萬加。
發文炮打前一日,我還特意快遞出三份紙質宣戰函件。其中一份,就是給夏建華的分管領導,崇川法院專委錢徐寧的。
心到,筆到,傳播效果到,不放空炮。
一炮就把錢徐寧炸了出來。她約談我說我挑戰司法權威幼稚。而我是要打倒一切偽權威的。我看她嫩得像根綠豆芽,才是真幼稚。
因紙質宣戰函中,我談到我替人打官司,通過和解撤訴,要了三萬元賠償款的事,她知我不是律師,揚言要限制我公民代理。我不屑一顧。簡直笑壞。我喜歡隱身,喜歡潛水,根本不是她那樣的小幼稚限得住的。
該法定繼承糾紛案,后來雙方上訴。二審承辦法官錢泊霖,尸位素餐,棄守裁判責任。法庭調查環節,如筆錄所示,他還歸納爭議焦點。但判決書出來,根本沒有爭議焦點。他在認定被告證據真實性無法確認,沒有證明力的情況下,居然敢直接維持原判。
2024年4月18日,我收到二審判決書,第二天,電詢審判長張曉光,哪有這么判案的?他叫我問承辦法官錢泊霖;又說申請再審的話,去南京(江蘇省高院),別找他們南通中院。
我也沒啥客氣的。但不著急。到了申請再審6個月時限的最后一天,把申請書快遞出去了。
幾天前,6月3日,收到回復,立案,承辦法官為江蘇高院家事庭庭長張婭,由她牽頭組織合議庭。看學歷,還是錢徐寧的南大師姐,博士呢。再去南京切磋切磋,看看她水平怎么樣。
話說錢徐寧個小幼稚,揚言要限制我公民代理,我偏對著干,今年已在崇川法院出沒好多回了。兩個承攬合同糾紛案,一個勝訴,承辦法官黃亮;一個等于勝訴——和解的,讓被告分期付款了,承辦法官黃素兵。 至于在審案件,那就只能秘而不宣了。
我得好好給崇川法院貢獻一點案子。還沒事就去街辦信訪辦玩,鼓吹“信法不信訪”,爭取把一些信訪戶,引導到崇川法院去,哈哈。
就是5月26日偶遇錢幼稚的第九法庭,4月28日上午,我也去辦過案。一個租賃合同糾紛案。勝訴。承辦法官金成飛。
文書撰寫、證據組織、庭審輔導,都我干的。
這案子說來搞笑,金法官還是趁審別人案子的休庭時間,給審掉的。說明我文書撰寫、證據組織很到位,法官一看就清楚明白,覺得案子簡單,不用費功夫。
這案子,也是險勝。風險點,是原告把協議原件弄丟了,手上只有復印件。證據審查是要核對原件的,沒了原件是有敗訴風險的。
但我規避了這個問題。因為,查到原被告原先微信聊天記錄中,有協議照片。預判法官要核對證據原件,指導當事人回避這問題,而移花接木,以電子證據取代紙質證據原件。電子證據也是有效的。
就這么,贏了。
錢徐寧不是要限制我公民代理嗎?COME ON B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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