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行業經營者、行業協會商會及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旅游市場經營行為,提升游客的體驗感,營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推動我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如下提醒告誡:
一、嚴格依法合規持照亮證經營。不得無證無照經營;不得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不得無證操作特種設備。
二、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嚴禁價格欺詐。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禁止使用虛假折扣、虛標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方式誘騙消費者交易。
三、依法簽訂旅游合同,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旅游合同須明確行程安排、服務標準、費用明細、退改規則及雙方權利義務,旅行社不得通過格式條款減輕或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義務;不得擅自變更行程、降低服務標準;不得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延長購物停留時間;不得以“不合理低價游”招徠游客,通過強制購物、另行付費項目等方式獲取非法利益。
四、規范宣傳與廣告發布,確保宣傳內容真實。不得發布虛假旅游信息;不得夸大產品功能或服務標準;不得使用絕對化用語誤導消費者。對通過短視頻、直播、社交媒體等發布的旅游宣傳內容承擔主體責任,確保信息合法合規。
五、嚴格落實門票價格政策。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景區,嚴格執行發改部門核定的價格標準及相關價格政策。不得強制搭售保險;不得私自設立“園中園”,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要落實對特殊人群應執行的相關減免、優惠措施,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價格。
六、切實履行質量主體責任。產品標識應真實、準確,不得在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得銷售“三無”等假冒偽劣產品。
七、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旅游經營單位須依法取得相關經營資質,嚴禁超范圍經營或違規承接高風險旅游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確保旅游設施、交通工具及餐飲住宿符合安全標準。特種設備須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證并定期檢驗,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設備。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自身經營行為。文化旅游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密切關注,并持續加強對旅游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45”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來源/貴州市場監管
編輯/蒲愛佳 責編/陳萌 審核/虎俞均 終審/謝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