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太原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就“律師反映出租車多收費”問題,進行通報。
4月24日,涉事女駕駛員趙某明在承接太原南站到太原站運營業務時,途中企圖向乘客收取費用40元,乘客表示打出發票就付費。后到達目的地后,駕駛員又提出收取30元,乘客未予理會,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掃碼付費27.6元,并取走發票離開。
對于該行為,執法人員責令駕駛員趙某明做出書面檢查,進行為期三天的整頓教育,對涉事車輛晉ADT**69停運三天,對涉事車輛晉ADT**69降星一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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