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五一”佳節
為堅決保護勞動者工資權益
4月28日
按照市中院統一部署安排
高郵法院清晨5點
開展“春風行動”集中執行
重點辦結一批涉工人工資案件
同時推動小標的、涉民生、終本案件有效執結
出發前,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王健作動員講話,要求全體干警要拿出敢啃“硬骨頭”的決心,用足用好搜查、拘傳、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執行中既要雷厲風行,又要規范文明,讓“老賴”無處遁形,讓勝訴權益落地有聲。用持續加大的執行力度和執行成效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期盼。
執行聯動齊發力 勞動報酬當場付
關于費某與尤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在前期執行中,尤某經本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承辦人電話談話時尤某表現出不配合、不服法的態度,責令其主動到庭亦無果。因被執行人尤某行蹤不定,本次集中執行前,執行局聯動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下落。經公安機關反饋,被執行人尤某近期出現在某小區,承辦人結合尤某名下登記房產信息,本次集中行動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并依法對其采取傳喚措施。
傳喚至法院后,承辦人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明令要求被執行人尤某將拖欠工資款項一次性給付完畢,否則將會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尤某感受到法律權威和法院執行力度,深知繼續對抗執行有害無益,積極湊齊案涉7500元報酬款項,案件順利執結。
強制騰房排妨 既講法理又通情理
本院執行的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經審理認定被執行人居某限期騰出房屋。前期執行中,本院承辦人多次上門釋法,引導被執行人服判履行,主動將房屋騰空,并詳細向其釋明救濟程序,但居某堅持自己的想法,拒不配合本院工作。為推動案件進展,同時保障居某生存權益,本院協調村委會為被執行人找到安置場所,同時再次明告居某限期騰出房屋,但直至期限屆滿居某仍不配合騰房。
本次行動中,起初居某固執己見,拒不配合,表現出強烈的對抗性,本院堅持與被執行人開展執行談話,以法律打底,以情理感化,承辦人在騰房過程中對其個人財產仔細登記、小心搬拿,確保個人財物無缺失,同時仔細打掃安置房屋。最終,被執行人居某受到感化,主動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積極配合法院開展騰房工作?,F案涉房屋已騰空完畢,該案順利執結。
延伸執行觸角 聯動調解前置促成案結事了
關于潘某與付某的小標的執行案件,該案自2020年起始長期未能將款項全部執行到位。本次集中行動將付某傳喚到位。付某到庭后拒不配合,反復強調自己寧可被拘留也不愿意清償款項,眼看院內調解無望,本院決定對其采取拘留措施。送拘前,承辦人依據揚州中院與揚州公安局達成的“拘調銜接”矛盾調處機制,將付某帶至其戶籍屬地派出所,同時通過線上連線揚州拘留所,由拘留所管教干警向付某展示監區一日生活Vlog、監區管理制度條例、被拘留人員懺悔錄等材料,并對其進行教育警示。付某看后大受觸動,當即要求法院不要送拘,表示愿意主動還款并短期內將款項給付完畢,現案件已順利執結。
目前,深化“拘調銜接”矛盾調處機制,已成為高郵法院司法拘留程序必備流程,通過聯動、協同執行手段,積極引導被執行人及時悔改、主動履行。
當天下午,高郵法院組織開展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共向6名執行案件當事人發放案款53.27萬元。
高郵法院此次集中行動
共計出動警車8輛
執行干警31名,上門搜查26戶
傳喚到位13人次,送拘4人次
執行和解6件,執行完畢4件
執行到位金額57.22萬元
取得圓滿成果
下一步,高郵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執”理念,持續開展集中執行活動,主動履職,勇于擔當,用執行“力度”捍衛民生“溫度”,將群眾勝訴權利及時轉化為真金白銀。
來源 | 高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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