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烏蘭察布市集寧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發生在當地某精神康復醫院的暴力事件作出判決。
該事件涉及10名醫護人員,他們因對一名不配合治療且大聲罵人的患者劉某實施毆打,被判處十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禁止五年內從事醫療衛生服務職業。
經調查,患者劉某在醫院治療期間因不配合治療并大聲罵人,護士馬某朝在對其進行約束時被踢,隨后馬某朝與其他9名醫護人員對劉某實施了兩次毆打,導致劉某身體多處輕傷。
法院審理認為,這些醫護人員的行為嚴重違反了職業道德,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因此依法從嚴判處并適用職業禁止。此案件引發了社會對醫療職業道德的廣泛關注,強調醫護人員應以患者健康為首要職責,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和職業操守。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視情節輕重將面臨不同程度的懲處:
造成一般傷害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死亡的,刑罰更為嚴厲。而針對負有看護職責人員虐待被看護者的行為,法律亦明確規定,情節惡劣者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這些條款,為維護社會秩序與弱勢群體權益構筑起堅實的法律屏障。
司法審判機關經嚴謹審理認定,馬某朝等10人先后兩次對患者實施暴力行為,致其身體嚴重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尤為值得關注的是,作為白衣天使的醫護人員,本應秉持“救死扶傷”的職業操守,卻將暴力施加于患病無助的精神障礙患者,不僅嚴重違背職業道德,更在社會層面引發強烈震動。
來源:烏蘭察布市集寧區人民法院 醫學之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