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至次日凌晨,來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五一”小長假的第二波次酒醉駕統一查處行動。
行動中,交警支隊領導帶領機關警力支援基層,對重點工作、重點領域開展幫扶指導。由200名執法人員組成的14個執法小分隊緊密圍繞重點時段、重點路段,設立多個臨時執勤點,嚴厲打擊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嚴查無牌無證、超員超載、逾期未檢驗等交通違法行為。
5月3日21時11分許,交警支隊二大隊在興賓區遷江鎮某加油站路段開展整治行動,執勤交警對一輛車牌號為桂GG***9號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徐某涉嫌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徐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67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徐某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其駕駛證并暫扣其機動車。
5月3日21時33分許,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合山市嶺南鎮楊村至里蘭村路段開展夜查統一行動。執勤交警對一輛桂GB***9號牌三輪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黃某涉嫌酒后駕駛。經呼吸式酒精檢測,黃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達到5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檢查發現,黃某還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機動車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月3日23時57分許,交警支隊一大隊在興賓區桂中大道祥和路口路段開展整治行動,執勤交警對一輛桂C6***N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覃某涉嫌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覃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39mg/100ml,已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覃某因實施醉酒后駕駛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暫扣其機動車。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統計,本次行動全市現場共查處各類違法行為500余起,其中:酒駕醉駕14起,無牌無證46起,摩托車駕駛人不戴安全頭盔62起,汽車超員13起,摩托車超員10起,載客汽車超員3起。
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守法規知禮讓
終審:莫崇貴 審核:譚晶晶
責編:羅雪濤 編輯:朱廣燕
來源:一大隊、二大隊、合山大隊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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