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連續發生多起水上安全事故,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其中,河北省秦皇島市“4·13”船舶側翻致12死事故與福建省平潭“12·22”養殖輔助船傾覆致3死事故的調查結果相繼公布,暴露出非法運營、違規操作、監管缺失等突出問題。國務院副總理張國清強調,必須徹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規追責問責,以最嚴措施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兩起事故暴露共性問題
- “三無”船舶非法運營 秦皇島事故中,涉事船舶為私自改造的“三無”漁船,無合法手續、未配備救生設備,卻長期在濕地公園禁航水域違規載客觀光。福建平潭事故船舶雖登記為養殖輔助船,但實際從事非法捕撈,且拆卸北斗定位設備逃避監管。兩起事故均因船舶不具備安全條件、違規冒險作業導致悲劇。
- 監管鏈條失守 調查顯示,兩地相關部門對水域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秦皇島濕地公園雖設立警示標牌,但未能有效阻止非法運營;福建涉事船舶長期躲避報備,屬地船管所未及時發現其違法捕撈行為。兩地共35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包括副市長、縣委書記等領導干部,凸顯“屬地責任”落實不力。
- 企業主體責任缺失 秦皇島涉事旅行社組織游客參與高風險活動,未履行安全審查義務;福建船主為牟利在惡劣天氣強行出海。涉事企業和個人均被吊銷資質或追究刑事責任,體現“誰經營誰負責”的法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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