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孟某貸款詐騙案為視角
審理法院: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23)皖16刑終208號
入庫編號2024-04-1-135-001
觀點:貸款詐騙罪中,行為人已支付的利息可折抵本金
一、案情概要及裁判要旨的核心爭議
在孟某貸款詐騙案中,被告人以虛假證明文件騙取銀行貸款340萬元,案發前已償還本金29.68萬元、利息47.07萬元,一審認定詐騙金額為扣除本金后的剩余部分(327.3萬元),但未扣除利息。二審法院改判將已支付利息折抵本金,最終認定詐騙數額為263.24萬元,刑期亦從十一年五個月調整為十年。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貸款詐騙罪的犯罪數額是否包含已支付的利息,以及利息的性質應界定為“犯罪成本”還是“實際損失彌補”。
二、理論解析:犯罪數額認定的邏輯基礎與規范依據
- 犯罪數額的實質標準:實際損失與非法占有目的的結合根據《刑法》第193條,貸款詐騙罪的構成需以“非法占有目的”為前提,而犯罪數額的認定應體現行為人對金融機構財產權的實際侵害程度。司法解釋明確,詐騙數額應以“實際騙取金額”計算,即行為人未歸還的本金部分。本案二審判決將利息視為對實際損失的抵償,符合“填平原則”,避免重復評價被害人的損失。
- 利息的法律屬性辨析:犯罪成本抑或被害人收益有觀點認為,利息屬于犯罪成本,不應從詐騙金額中扣除。但本案二審突破該觀點,將利息視為被害人在犯罪過程中獲得的“實際收益”,進而從損失總額中扣除。這一認定邏輯與民法典關于孳息返還的規定形成呼應,體現了刑民交叉案件中法秩序統一性的要求。
- 禁止重復評價原則的適用若將已支付利息計入犯罪數額,可能導致被告人因同一行為(支付利息)被雙重否定。二審扣除利息的裁判,實質上是對禁止重復評價原則的貫徹,符合刑法謙抑性要求。
- 明確利息扣除的裁判規則本案通過二審改判確立了一項重要規則:貸款詐騙罪中,行為人已支付的利息可折抵本金,從而減少犯罪數額認定。這一規則對同類案件具有直接參考價值,尤其適用于長期分期還款的金融詐騙案件。
- 平衡懲罰犯罪與保障被告人權益司法實踐中,部分法院機械適用“犯罪成本不扣除”原則,導致量刑畸重。本案通過實質解釋犯罪數額,為平衡打擊犯罪與保障被告人權益提供了范例,有助于糾正“唯數額論”的裁判傾向。
- 推動司法解釋的精細化需求現行司法解釋對利息是否扣除缺乏明確規定,本案的裁判要旨可視為對法律漏洞的填補,呼吁未來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金融犯罪數額的計算規則。
- 證據挖掘:還款記錄的全面梳理辯護人需調取完整的銀行流水、還款憑證等,精確計算已支付利息與本金的比例,證明其足以抵償部分實際損失。
- 法律論證:援引類案裁判規則結合本案及類似生效判決,主張利息扣除的合法性,強調“實際損失”與“犯罪數額”的同一性,避免將利息視為單純犯罪成本。
- 程序運用:認罪認罰與退賠協商在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框架下,通過退賠利息部分爭取量刑從寬,并推動司法機關在損失核定中直接扣除已支付利息。
孟某案的裁判要旨不僅是個案正義的實現,更是金融犯罪司法規則演進的重要節點。未來,需通過立法完善、司法解釋更新及類案指導機制,進一步統一犯罪數額認定標準,實現刑法精準打擊與權利保障的雙重目標。對于辯護人而言,本案的啟示在于:以實質解釋突破形式認定,以民刑銜接優化辯護策略,從而在金融犯罪辯護領域開辟新的路徑。
類案索引:
- 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皖16刑終208號刑事判決書
(注:本文案例分析基于公開裁判文書及司法解釋,理論觀點僅供參考)
作者注:本文通過孟某案的系統解析,旨在揭示金融犯罪數額認定中的復雜邏輯,為司法實踐與辯護實務提供理論支持。在類案處理中,需結合具體案情靈活運用裁判規則,兼顧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張洪銘律師|匯祥
張洪銘 北京匯祥律師事務所黨總支副書記 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 專職律師
社會職務:第四屆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訴訟業務研究會委員,北京網絡行業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北京賽博威鋒司法鑒定中心電子數據鑒定人,北方工業大學兼職講師
教育背景: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法學學士 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碩士 證據科學研究院 證據法學博士,美國西北大學訪問學者(2011-2012)
業務領域:經濟犯罪、互聯網犯罪和電子數據。
職業背景:2013.6-2019.11曾在某檢察院網檢部(網絡犯罪)、第二檢察部(經濟犯罪、職務犯罪),先后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官助理、四級高級檢察官。直接或參與辦理各類刑事案件數百件,擅長辦理涉網絡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
對電子數據有深入研究,在檢察機關工作期間多次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借調,參與起草關于電子數據、專家輔助辦案、技術性證據審查等相關規則。曾作為國家檢察官學院兼職教師,多次在全國檢察系統專項培訓以及省級院組織的教育培訓中就網絡犯罪、電子數據相關課題授課。錄制的《電子數據合法性審查》課程被評為市級檢察教育培訓精品課程。
2019年11月轉崗律師,主要從事刑事案件辯護與代理。
游濤,世理法源--訴訟解決方案專家——高端法律咨詢平臺創始合伙人
業務領域:網絡犯罪、金融犯罪、職務犯罪、知識產權犯罪、電信詐騙等刑事法律服務,以及數據、直播、娛樂社交等領域合規建設。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公安大學網絡空間安全與法治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北大法學院《金融犯罪與刑事合規》校外授課教師。
公安大學本科、碩士,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曾任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庭長,從事審判工作十九年,曾借調最高法院工作。除指導大量案件外,還親自辦理1500余件各類刑事案件,“數據”“爬蟲”“外掛”“快播”等部分案件被確定為最高檢指導性案例、全國十大刑事案件或北京法院參閱案例。
曾任某網絡科技(直播、娛樂社交)上市公司集團安全總監,還為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多家企業完成全面合規體系建設以及數據安全、商業秘密、網絡游戲、直播、1v1、語音房等專項合規。
多次受國家法官學院、檢察官學院、公安部、司法部的邀請,為全國各地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授課;多次受北大、清華等高校邀請講座;連續十屆擔任北京市高校模擬法庭競賽評委。在《政治與法律》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十余篇,在《人民法院案例選》《刑事審判參考》等發表案例分析二十余篇,專著《普通詐騙罪研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