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山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團伙制售涉黃手辦的案件,從手辦工廠老板到淘寶店運營等12名被告人均因犯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受到了有期徒刑至緩刑不等的刑事處罰。
據了解,該案主犯、被告人許某為牟利,在廣東省東莞市經營一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和一間工廠,并在淘寶阿里巴巴等平臺開設網店,雇傭數名員工制作、對外銷售手辦類淫穢制品。該案另一名主犯是許某的下游經銷商孟某。經調查,涉案網店自2022年起共銷售上述經鑒定的手辦型淫穢物品2萬余件,銷售金額人民幣200余萬元。案發后,民警在許某的倉庫內查扣3萬余件手辦,均被鑒定為淫穢物品。
圖為警方查獲的“擦邊”手辦(視頻截圖)
經審查,檢察機關對許某、孟某以及工廠經理、圖紙設計工程師、手辦制作人員、淘寶店運營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今年4月9日,寶山區法院對本案做出一審宣判,許某、孟某被認定為主犯,構成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被判刑四年九個月、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工廠經理被判犯制作淫穢物品牟利罪,刑期三年九個月,并處罰五萬元。其余9人被判處緩刑。
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劉憲權表示,手辦畢竟是商品銷售過程當中,這個和藝術創造肯定是有很大的界限。青少年正處于學習長知識的過程,如果讓這種淫穢手辦在社會上流傳,肯定是對公序良俗秩序的嚴重破壞。青少年的是我們下一代,從這個角度來講的話,將手辦納入相關管制范疇是很有必要的。本案的判決傳遞出“文化創意不得突破公序良俗”的明確信號,更不能用創作之名突破未成年人保護的紅線。
看看新聞記者: 劉晨 編輯: 馮家琳
媒體評論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團伙制售黃色手辦被認定為淫穢物品犯罪案。從手辦工廠老板到文員12名被告人被判決犯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刑期從四年九個月到判一緩一不等。
從案情看,這件案子在認定層面并不復雜。除了判決書提到的一款手辦,案涉的多款手辦在是否屬于淫穢物品上均無爭議。然而,此事依舊在輿論場上引發熱議。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這些手辦面向的消費群體一部分是未成年人。
作為動漫、游戲中人物的衍生模型,手辦在青少年群體中廣受歡迎。對不少未成年人而言,這些按照一定比例還原的原作角色或場景,不僅為其日常生活增添了不少樂趣,也在動漫愛好者群體中有很高的收藏價值。
但不得不警惕的是,隨著手辦這種新興業態的市場逐漸擴大,一些亂象也開始出現。尤其是不少不良商家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在手辦等產品的制作和銷售環節打起了擦邊球。
公開報道顯示,除了此次被判刑的案例,此前《法治日報》的一篇報道就顯示,不少家長反映,孩子身邊所謂的“美少女”系列手辦,竟然是全裸的;2023年12月,央視《焦點訪談》也曾揭露生產銷售黃色手辦產業鏈:這些“美少女”手辦造型為各種性愛姿勢,接近“全裸”,或可拆卸、脫衣,在直播平臺和網購平臺售賣。
主要面向青少年市場的手辦,竟然大打“色情牌”,這必須予以制止。與此同時,這樣的亂象頻繁被媒體曝光也表明,此類手辦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見,而其在制作和銷售的監管層面也還存在不小的漏洞。
要明晰的是,相比成年人而言,未成年人由于對相應信息的認知不全面,因此,對這些產品缺乏足夠的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侵害。現實生活中,如果任由這些黃色手辦中的很大一部分流向未成年人,那無疑會對未成年群體的心理健康造成極大危害,干擾其正常的成長和發展軌跡。
對此,有關部門必須強化相應的監管,持續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此番審判機關依法對相關涉案人員予以判刑,無疑就釋放出了相應的信號:手辦制作和銷售不容與色情掛鉤。
不可否認,對于手辦這樣的新領域,在進入市場初期必然會面臨監管缺失的局面。但這不是“監管慢一步”的理由。除了這種典型案例的判決外,日常生活中,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銷售平臺,針對這類產品的常態化監管也必須加強。
事實上,這樣的亂象不僅在手辦這種新興的領域中出現。據新黃河報道,近日,導演易小星也披露,其13歲的女兒在瀏覽動漫類直播間時遭到主播誘導購買了類似商品。
這其實也為各方提了個醒。除了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制造方和線下銷售的常態化監管外,相關電商平臺也必須強化主體責任。哪些產品能夠售賣,哪些產品不能賣,平臺必須明確門檻。同時也要加強與監管部門的聯動,對那些可能打擦邊球的商家,不能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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