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白先生給我們打來電話咨詢:市區陽光路農行集資房的龍鳳家屬院大紅本什么情況?到底能不能辦?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了解到:農行集資但是不是農行蓋房子,過去的好多公家單位,就是機關企事業單位,在2000年之前,基本都是在住建或者房管部門有一個住房建設合作社。如果說這個小區和其他的機關企事業過去的集資建房一樣的話,有可能是住建局的住宅合作社。也就是說,他肯定買房子的時候不是和農行簽的“集資房購房協議”,有一個建房單位的,看他的建房單位如果是這家的話和住建局聯系一下,如果不是這家的話,是開發商的話,咱們再說開發商的事。所有的房子個人現在要拿到不動產證,首先這個項目得辦理首次登記,所有的房屋全部首次登記完以后,才能一戶、一戶、一套房、一套房的給個人轉移,那么這個首次登記就是誰建的房誰申請,把所有的房屋竣工驗收,全部登記完以后才給個人再轉。來源:呂梁第一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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