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很有趣的事情,大家應該都深有感觸:喝完酒以后,少數民族載歌載舞,漢族很多人卻開始吹牛。
那么,從古到今都是如此嗎?
錯了,其實漢族人最開始也是喜歡邊喝邊舞,只是近千年來,才慢慢不再隨便歌舞了。
古人有“君子六藝”,即禮、樂、射、御、書、數。其中的樂,即包括即包括音樂,也包括舞蹈。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本意就是一個人喜歡歌舞,不如大家都喜歡歌舞。舞蹈最先起源于宗教祭祀,后來臣子上朝的禮節,都是從舞蹈動作中演化出來的。
古人形容年齡,還有個“舞勺之年”,指的是男子自十三歲到十五歲之間。《禮記·內則》說:“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這個舞勺,并不是指揮舞著勺子學烹飪,而是一種比較文雅的舞蹈。
古人喜歡擺宴席,宴席中就有歌舞,一邊喝酒一邊欣賞。酒量到位了,賓主也加入到舞蹈的隊伍。即使被其他事情打斷了,處理完事情,還會“接著奏樂接著舞”。
曹操吟誦《短歌行》,也是一邊唱出來,一邊舞蹈。
唐朝的時候,李世民就喜歡跳舞,有時還會在凌煙閣跳一整天。《秦王破陣樂》成為了李世民慶功的標配。這時候,歌舞還是人人都樂于參與的一種娛樂活動, 五歲的岐王李隆范還為祖母表演舞蹈《蘭陵王》。
從什么時候起,舞蹈成為了一種專業人士的表演,而不是人人參與的活動了呢?
宋朝開始,舞蹈有從人們即興起舞的日常行為過度到專業人士表演的苗頭。這中間有兩個重要因素,很多人認為沉迷于歌舞亡國,這是一個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程朱理學的興起。
程朱理學主張“存天理,滅人欲”,認為民間歌舞是一種個人欲望,感官享受,不是一種理性行為。于是,即興歌舞就成為了一種輕佻而不莊重的行為,是“淫詞艷曲”,被士大夫所鄙夷。
程朱理學還主張男女之大防,女子被限制于內室,不能參加社交活動。跳舞這種事情,本來要男女一起跳才來勁,程朱理學這么一搞,一群大佬爺們跳舞還有什么勁?
于是,宋朝時候起,老百姓就開始不親自下場參與歌舞了,而是改為欣賞專業人士表演。勾欄瓦舍生意開始火爆,戲曲也慢慢興盛起來。
宋朝的時候,人們還只是漸漸失去了跳舞的興趣,到了明朝,民間歌舞還在一定程度上被禁止。
朱元璋在立國之初,為了加強思想控制,就下詔規定 平民不許編造歌舞。明成祖朱棣規定不得舉辦民間歌舞聚會,大家老老實實種田。朝廷還對教坊司演出的曲目加以多種限制,要保證“正能量”。
如此高壓之下,自明朝起,上至士大夫,下到普通百姓,對歌舞頓時失去了興趣。專業從事歌舞的人被稱為伶人,劃入了下九流,陷入社會鄙視鏈最低層。如此一來,老百姓更不敢去輕易歌舞了。
既然沒有了歌舞,人們喝多了酒怎么辦?空談唄。于是酒酣耳熱之際,摟肩拍胸,吹牛許諾成為了標配。
漢唐時期,人們宴飲作樂,聞歌起舞,其樂融融,盡顯開放包容氣象。明清時期,人們追求含蓄內斂,越來越自閉,民風死氣沉沉。嗚呼,我們的民族性格竟然來了一個如此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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