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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全球有很多難民,但像羅興亞人這樣,在出生地得不到身份、在鄰國被拒絕接收、在國際法下缺乏保護的民族,幾乎找不到第二個。
從緬甸若開邦逃出的羅興亞人,漂在海上、堵在邊境、滯留無人區,一邊逃難一邊被驅趕。
他們在祖國被剝奪國籍,被劃為“非法外來者”,在外地又被貼上“恐怖嫌疑”標簽。一群人,兩手空空,一生無家。這,就是“世界上最不受歡迎的族群”。
身份不發,羅興亞人連影子都算不上
1948年緬甸剛獨立,羅興亞人還能在議會中有代表。1951年布帝洞的穆斯林議員阿卜杜勒·卡夫公開使用“羅興伽人”這一詞語,希望為若開北部穆斯林爭取平等地位。
然而,這一稱呼從一開始就在緬甸主流社會被敵視,被看作殖民殘余、孟加拉外來者的偽裝。
1962年,奈溫政變成功。羅興亞人被系統性地從國家認同中清除。電視臺取消羅興亞語廣播,政府文件不再使用“羅興伽”稱謂。
1982年《緬甸公民法》正式生效,明確認定全國135個民族中不包括羅興亞人,他們也不享有任何形式的公民權。
法律排斥之外,行政操作更為徹底。1989年,緬甸政府統一身份系統,設立三色身份證:粉色為“真正公民”,藍色為“客籍公民”,綠色為“歸化公民”。羅興亞人被剔除在三類之外,連“外國人”都不算。
1994年起,緬甸政府停止為羅興亞新生兒發放出生證明。從那年起,每個出生的羅興亞人,生來就被國家否認。政府發放的“白卡”臨時登記證,沒有出生地標識,沒有公民權權限,不能選舉,不能參軍,不能合法工作。
在若開邦,羅興亞人被限制行動,不許自由出省。結婚需報批,搬家需批準,看病要備案。他們無法登記土地、無法合法經營、無法開辦學校、無法參與司法訴訟。一個群體從制度上被合法“隱形”,身份在戶籍上被刪去,存在在社會中被視為多余。
這套身份剝離機制,不是一時興起,而是緬甸軍政機構下幾十年法令與意識形態共同打造的“合法隔離”。與其說羅興亞人被歧視,不如說他們被設計成了“永遠的非法”。若開的地,他們種不了;緬甸的國,他們進不去。
當制度將人從法律上除名,一切災難都順理成章。身份被抹除之后,肉體排斥就開始了。
燒的是屋,毀的是命,羅興亞人在本國遭遇“驅逐式清洗”
2012年6月3日,緬甸若開邦陶勾市發生嚴重沖突。300名若開族人圍堵一輛長途大巴,拉出10名羅興亞乘客當街打死并焚燒汽車。事由源于5月28日一名若開族婦女被強奸殺害,當地人認定是羅興亞人所為。憤怒如火,暴力如潮。
沖突迅速蔓延至孟都、布帝洞。6月8日起,羅興亞人開始組織反擊,焚燒若開族住宅,隨后若開族展開大規模報復。6月末,官方數據為:8人死亡,23人受傷,508間房屋被燒,1座清真寺和19家商店被毀。這只是開始。
10月,若開邦再次爆發第二波騷亂。67人死亡,95人受傷,2818間房屋被燒,18座宗教建筑被毀。官方通報:6萬居民無家可歸。騷亂后,政府在羅興亞聚居區設立“緩沖營地”,將其集中看管。
2017年8月25日,事態升級。羅興亞救世軍(ARSA)發動攻擊,襲擊緬甸30多個邊防警局。緬軍隨即展開代號“清場”的軍事反擊,羅興亞村莊被徹底摧毀。大量難民出逃。
聯合國記錄:87,000人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間逃入孟加拉;光2017年8月底一周,另有58,000人越境逃亡。
大規模的房屋焚毀、強奸、謀殺、逼遷,與幾十年法律壓迫結合,構成完整的種族清洗路徑。難民帶著家當翻山越水,逃亡至孟加拉、泰國邊境。他們睡在野地,排在無人區,被鄰國拒絕,被本國驅逐。
國家機器并未采取止暴措施,而是協同推進隔離與驅趕。清洗、集中、壓縮、邊境封鎖,一步步完成了對一個族群的物理剝離。在本國土地上,他們既不是居民,也不是公民,而是流動的目標、合法的負擔。
走投無路的羅興亞人離開緬甸,卻在下一站,迎來了另一種“合法拒收”。
到哪兒都擋道,羅興亞人逃亡路越走越窄
孟加拉是羅興亞人最主要的逃亡地。科克斯巴扎爾、班多爾班等地收留了將近50萬羅興亞人。但孟加拉政府明確態度:他們是“非法越境者”,不得落戶登記。
2015年,孟加拉提出將無身份羅興亞難民遷入孟加拉灣孤島“藤加查爾”。該地常年水患,洪水頻發,被聯合國定為“不宜居”。國際人權組織強烈反對,但孟方堅持執行。
在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泰國,羅興亞人也不受歡迎。他們多以偷渡方式入境,被海警截回或關入營地。2014年,泰國南部橡膠園內發現213名非法偷渡者,拒不承認羅興亞身份,自稱“土耳其人”試圖掩蓋。
2012–2015年間,112,000羅興亞人通過海路試圖逃至馬來半島。安達曼海、孟加拉灣常年成為“難民船海上漂泊”的錄像現場。國際移民組織稱:截至2017年,東南亞滯留羅興亞難民超過42萬,本國境內流離失所者12萬。
鄰國排斥,國際接納有限。2017年8月,聯合國決議成立獨立調查團,被緬甸拒絕入境。昂山素季面對BBC采訪時拒絕承認“種族清洗”事實,稱外界言辭“夸張”。國際社會的關注,未能換來任何形式的實質保護。
身份的缺失,導致羅興亞人難以觸發國際難民法保護機制;地緣的排斥,使他們無法獲得臨時人道接納。他們既不能回頭,也無處前往。邊界線成了封口,船只成了監牢,身份成了永久通緝令。
一個族群,被從地圖上擦除,被從法律里抹去,被從人道里遺忘。這不是歷史上第一次,也很可能不會是最后一次。但在緬甸這塊土地上,它已經完成了現代政治驅逐術的全套演示。
參考資料:
羅興亞人-百科
緬甸羅興亞人究竟是什么樣的族群?-界面新聞-2017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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