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院支持起訴,幫我拿到了三萬多元賠償款……”5月6日,當事人胡大爺向耒陽市人民檢察院送來錦旗,激動地說。
時間回溯至2022年3月,66歲的胡大爺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售樓部負責銷售工作,但他與公司之間未簽訂書面合同。當年8月,胡大爺在工作時不慎絆倒致左股骨骨折。公司建議他在某私人診所治療,卻未支付任何醫療費用。
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效果甚微,胡大爺便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并請求賠償,結果被駁回。因缺乏法律知識與維權能力,且醫院病歷、正式發票等證據材料不完整,胡大爺后續歷經一審、二審、申請再審,均未能拿回賠償費。
2024年4月,經衡陽市經緯司法鑒定所鑒定,胡大爺的傷殘程度被評定為拾級。由于此前訴訟程序已經窮盡,在獲得新證據后,胡大爺抱著試試的心態向耒陽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民事支持起訴。經審查,檢察官認為,胡大爺符合民事支持起訴案件的受理條件,遂依法受理本案。
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多次向胡大爺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并積極與案件承辦法官溝通,了解原訴訟案件敗訴的原因,指導胡大爺進一步補強醫療、護理、誤工費用等證據材料,并幫助其申請緩交訴訟費,解決訴訟后顧之憂。
2024年7月29日,耒陽市人民檢察院向耒陽市人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幫助胡大爺依法有效行使訴訟權。法院經開庭審理,對檢察機關的支持起訴意見予以采納,依法判決該公司向胡大爺賠償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3萬余元。該房地產公司不服,提請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雖已獲得勝訴,但成功拿到賠償款還是一個難題。承辦檢察官指導胡大爺向耒陽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持續跟進執行過程。2025年4月,胡大爺與該房地產公司達成執行和解。輾轉三年,胡大爺終于收到了三萬余元的執行款項。
一面錦旗,承載的是百姓質樸的感激之情;一樁案件,彰顯的是檢察為民的赤誠之心。“支持和幫助弱勢群體依法維權,是運用法治力量提升司法為民溫度的具體體現,檢察機關要為他們依法維權鋪就‘安心路’,讓司法的溫暖能夠直抵民心深處。”承辦檢察官說道。
來源|耒陽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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