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融媒5月8日訊 (記者 曲琳 王剛 實習記者 崔涵鈞 攝影報道)202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專治各種充值刺客。各平臺短視頻更是鋪天蓋地的宣傳利好,讓消費者產生了“充值無壓力,退卡不再難”的感覺。可情況真是如此嗎?芝罘區的遲女士今天體驗了一把。
今年3月29號,遲女士在這家謝普德體能兒童運動中心交了將近兩萬元,購買了210節體能課程。
為了緩解遲女士的擔心,商家還做出了用不完可以退費的承諾。剛練沒幾次,小女兒在上課的時候,小拇指受傷紅腫,遲女士因此向這家體能中心提出了退費申請。但這時候,商家的態度就沒那么積極了。
交費前承諾退費的熱情,現在怎么降溫了?遲女士有些擔心。記者和她一起找到這家體能中心的店長。店長答復說,她們希望遲女士可以再帶女兒來免費試課,如果不行再開始進行退費流程,但遲女士拒絕了。
雙方簽訂的課程協議中,退費制度明確說明:“乙方可憑甲方出具的有效收款憑據辦理退費”,退費周期為甲方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這條款看起來容易操作,但在退費時卻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店長要求遲女士出示孩子受傷的相關證明,否則無理由退費他們難以受理。后來又說錢交到了總部,總部需要核實情況,退費遙遙無期。
協議書上白紙黑字的退費流程形同虛設,那監管部門是否能對遲女士退費的情況進行協調?記者電話聯系了芝罘區體育運動服務中心,得到的答復并不樂觀。
芝罘區體育運動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解釋,這種普通的體適能培訓機構,如果不是針對中小學生,那有營業執照就可以經營。體育中心也只能對他們進行業務方面的指導,沒有其他監管職責。截止到現在,遲女士的女兒只消費了9個課時,剩余學費也不是一個小數目。但缺乏部門監管的培訓機構,和無法可依的維權流程,讓接下來的預付卡退費變得“遙遙無期”。
5月1日正式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預付式消費司法解釋規定: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應依法認定無效。但煙臺還沒有出臺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所以目前還是以行政調解為主,收效并不明顯。
預付卡新規通過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簡化維權,確實為咱消費者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但是這種保障只能作為一個訴訟的標準,也就是說你打官司的時候,才能用上。日常不管是你自己去和商家協商,還是監管部門進行調解,都沒辦法直接使用。所以在這里還是提醒大家,現階段要想少花冤枉錢,還是得謹慎充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