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5 月 9 日消息,路透社今天(5 月 9 日)發布博文,蘋果和亞馬遜聯合向集體訴訟律所 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索要 22.3 萬美元(IT之家注:現匯率約合 161.1 萬元人民幣)的制裁金,指控其在 iPhone 和 iPad 價格訴訟中故意拖延案件。
IT之家援引博文介紹,簡要梳理下事件脈絡:蘋果和亞馬遜于 2018 年達成協議,將更多蘋果產品引入亞馬遜在線商店,但此舉導致代理商(reseller)數量大幅下降。
原告稱該協議禁止絕大多數蘋果和 Beats 品牌產品的經銷商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從而削弱了競爭,隨后于 2022 年啟動集體訴訟,指控兩家公司通過價格壟斷“陰謀”抬高蘋果產品價格,消費者因此支付了更高費用。
訴訟進程并不順利。2023 年 9 月,蘋果和亞馬遜對原告發出證據開示令(discovery order),要求提供相關信息。
路透社最新報道稱,原告代理律師事務所 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未告知法院原告不愿配合證據開示,甚至有意退出訴訟,聲稱與原告“失去聯系”,試圖掩蓋事實。
調查揭示,原告 Steven Floyd 早在 2024 年 1 月就告知律所,他因不愿參與取證程序而希望退出訴訟。
然而,律所并未立即向法庭報告這一情況,反而制造了 Floyd“突然失聯”的假象,暗示其失聯原因不明且可能與案件無關。
西雅圖地方法官 Kymberly Evanson 裁定,不應針對原告實施證據開示制裁,而是認定蘋果和亞馬遜有權要求賠償律師費及相關開支。
蘋果和亞馬遜兩家公司稱,其法律團隊為此案相關動議投入超過 350 小時的工作時間,迅速提出索賠,總額高達 22.3 萬美元(現匯率約合 161.1 萬元人民幣),其中蘋果單獨索賠 14.4 萬美元(現匯率約合 104 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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