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黃淑芬,把人撞成植物人寧可坐牢不愿賠償,如今結局大快人心。2015年,黃淑芬將人撞成重型腦損傷,受害人兒子趙勇將其告上法庭,經過審理,黃淑芬被判賠償金額86萬元,可黃淑芬態度極其囂張,寧愿坐牢也不愿意賠償受害人。
趙勇索賠多年也沒能從黃淑芬手中拿到一分錢,“教科書式老賴”引發熱議,法院已經做出判決、真相已經明了,沒有翻案的可能性,誰曾想因為黃淑芬的無恥,受害者卻沒有補償。
更遺憾的是,趙勇的父親最后也沒能恢復過來,早早離世,其主要原因就是黃淑芬拒絕賠償,耽誤了醫院的治療,另外,發生這樣的悲劇后,黃淑芬毫無悔改之心。
面對受害者家屬的指控,她竟然能夠說出“我自己確實人品有問題,但那又怎么樣呢?我自己還要還貸款呢”,這番話屬實是刷新人的三觀,“教科書式老賴”確實名副其實。
但在輿論譴責之外,黃淑芬憑借自己的無恥躲避審判,不管別人怎么罵她,都選擇躲避賠償,甚至鬧到最后,法院多次警告,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
黃淑芬的態度還是沒有改變,就算去坐牢也不拿錢出來,完全就是耍無賴,趙勇一家人也因為維權生活的更加艱難,更別說還遇見黃淑芬這樣的人,而且法院強制執行也很難操作。
面對法院的工作人員,黃淑芬表示自己早就將資金轉移到自己的女兒名下,手上根本就沒有能夠強制執行的資產,導致這起法律糾紛一拖再拖,趙勇一家人的心也就此沉入谷底。
在看不到希望的追訴過程中,趙勇一家人沒法正常工作,內心傷痛得不到任何撫慰,更無法對老賴進行任何有效的懲處,很多人都對此提出疑問“難道老賴只要無恥就能躲避制裁?”
不得不說,黃淑芬的案件值得我們提起警惕,法律之所以能夠具備權威性,就是它能夠保護受害者權益,對犯罪者施以懲處,如果最基本的條件無法達成,犯罪分子就會越發猖獗。
轉移資產、假離婚、故意負債,黃淑芬將這些手段用在逃避追債上令人震驚,但確實揭露了法律的漏洞,“強制執行到這里難以執行”成為尷尬問題,被列入失信名單對她也沒威懾。
不過,2025年2月份,該案件出現轉機,法院判定黃淑芬贈予女兒的資產無效,強制其限期返還,而且就連她的女兒也被列入信用破產黑名單,工作也就此丟失。
只能說惡有惡報,現在法院已經開始清查黃淑芬隱匿起來的資產進行拍賣,所得將全部用于賠償趙勇一家,遺憾的是,就算如此也不能彌補這十年來趙勇一家的損失。
所以經過這起“教科書式老賴”案件,我們更要預防類似事情再次發生,將老賴的懲罰力度再度提高,讓更多的老賴沒有容身之地,唯有如此,才能維護受害者的權益。
參考資料:
極目時評|“教科書式老賴”事件7年無果,法律不應對無恥者束手無策丨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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