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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冤假錯案當事人趙作海因病離世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曾蒙冤入獄11年的河南農民趙作海,于2025年3月23日在商丘因病離世,終年72歲。
1999年,趙作海因瑣事被鎖定為兇手,在33天審訊中遭受“刑訊逼供”,被迫作出9次有罪供述,最終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0年,這起荒誕冤案才得以平反,趙作海獲65萬元賠償。
出獄后的趙作海因缺乏社會適應能力,先后陷入各種騙局和投資陷阱,五年內耗盡賠償金。
盡管河南省對6名刑訊逼供的警察追責,但主審法官等人僅被停職調查,最終不了了之。
2014年起,他靠環衛工、抄水表等工作維持生計,晚年因健康惡化多次住院。
趙作海的離世,引發了公眾對司法追責機制的持續關注,網友痛斥“65萬買不回十一年青春”,呼吁建立終身追責制度以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三刀認為,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這句話在趙作海案中得到了最殘酷的印證。
這位河南農民用11年牢獄之災換得65萬元賠償,卻在平反后五年耗盡積蓄,最終帶著一身傷病離開人世。
他的故事,是法治進程中一道深刻的傷痕,更是一面映照司法“病灶”的明鏡。
有網友痛斥道:“65萬不過是貪官污吏的幾頓飯、幾頓酒錢,卻是普通人的11年人身自由,真的是可悲、可嘆、可憐!”
趙作海案平反后,河南省啟動追責程序:雖然6名涉事人員中有5人入獄,但主審法官、審判長等人好像只是被停職調查,此后再無下文。
這種“替罪羊式追責”,再次引發公眾的強烈不滿。
或許,你也會有這樣的疑問:十一年牢獄究竟意味著什么?
毫無疑問,是父母離世時無法盡孝的遺憾,是妻子改嫁、子女疏遠的家庭破碎,是身體被摧殘、精神被凌遲的雙重折磨。
遺憾的是,趙作海案的追責已是近年冤錯案中“動靜最大”的,多數案件的追責最終都不了了之。
這種現象說明:過去辦案強調“集體負責制”,導致責任分散、難以追溯;部分責任人退休或異地調動,形成追責盲區。
正如某教授所言:“若無法明確‘誰辦案誰負責’,冤錯案的土壤就難以鏟除。”
除此之外,當年庭審中,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聲音微弱”,法官先入為主地將被告人視為罪犯,從而導致控辯雙方嚴重失衡。
這種“有罪推定”的思維,在“命案必破”的考核壓力下被無限放大。
雖然,65萬元是對趙作海十一年苦難的量化補償,但永遠也無法贖回他被“偷走”的青春。
出獄后,他曾對記者說:“在里面,我每天數著墻上的磚縫過日子,想著要是能活到平反那天該多好。”
可當平反真正到來,他卻發現自己已被時代拋棄——不會用手機、不懂網絡,甚至無法適應正常的人際交往。
這種“出獄即失業”的困境,或許就是所有冤錯案受害者的縮影。
更令人唏噓的是,趙作海的悲劇并非孤例,而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和一個生命的凋零。
這些案件都有一個特性,那就是司法“腐敗”的代價,最終都由最弱勢的群體承擔。
正如網友所言:“公檢法是道德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線,倘若這道防線破了,百姓將陷入無盡的黑暗之中!”
當我們送別這位飽經苦難的老人時,更應反思:
如何讓法治的陽光真正普照每一個角落?如何讓“疑罪從無”不再是紙上談兵?如何讓每一個公民都能在司法裁判中感受到尊嚴與公正?
或許,這才是對趙作海們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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