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5月9日訊(記者 孫銳)以暴力手段催收高利貸的惡勢力團伙終受嚴懲!今日,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惡勢力組織犯罪典型案例,主犯李某甲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其余七名成員分獲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刑罰。
案情回顧:暴力催收擾亂社會秩序
2010年至2016年,李某甲在贛榆區某鄉鎮糾集李某乙、柳某、楊某等八人,長期從事高利放貸活動。該團伙通過焊封借款人家大門、堵門阻工、燃放鞭炮、強行收取“喜禮”、扣留車輛、阻撓生產經營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催收債務,強行占有抵債房產,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判決:惡勢力犯罪依法嚴懲
贛榆區法院審理認為,李某甲等人形成以李某甲為糾集者、其余七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組織,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除判處有期徒刑外,法院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部分被告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司法建議助推源頭治理
本案系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以來,連云港市偵破的首例涉高利貸暴力討債惡勢力犯罪案件。法院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向贛榆區金融行業發送司法建議書,針對企業融資難問題提出幫扶建議,通過“刑罰+司法建議”方式推動社會綜合治理,促進區域金融借貸秩序健康發展。
校對 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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