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實現了偉大的歷史轉折,也是陳云政治生涯的新起點。
在這次會議上,陳云被增選為中央副主席,還被選為剛成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平反冤假錯案,成為陳云領導下的中央紀委的一項主要職責。
中央紀委恢復成立伊始,陳云就為中央紀委制定了迥別于過去中央專案組的工作方針。
1979年1月起,中央紀委抽調了一批干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全面開展冤假錯案的復查平反工作。
中央紀委副書記王鶴壽來到陳云家里,請示關于平反冤假錯案的指導思想。
陳云說:我還是三句話,九個字,就是
“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
因為這次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政治上影響很大。不要以為中央講了話,有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文件,我們就可以很輕松地進行工作,而是要很深入 地、實事求是地進行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
鑒于當時黨內和社會上情況很復雜,有些人可能會利用一些案件中的表面現象和細節問題,干擾平反工作的順利開展,陳云特別指出:
除了這三句話,九個字,我們一定要從表面現象看到本質問題,要從細節問題看到根本問題。
在陳云領導制定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特別強調:
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一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一切不實之詞必須推倒。
陳云的這些思想,指導了中央紀委開展的平反工作,對克服劉少奇一案平反工作中遇到的阻力,保證平反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意義。
1978年底,在鄧小平、陳云等關心下,王光美結束了12年的監獄生活。不久,她帶著兒子劉源、女兒劉平平來到陳云家里表示感謝。
令王光美和孩子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陳云一見面就提出了劉少奇的平反問題。
陳云說:少奇同志這個案子是全黨最大的冤假錯案。如果這個大案子最后能澄清,那么與這個案子牽連的其他案子和所有受冤屈的人自然都平反了。
陳云還說:關于少奇同志“三頂帽子”的事,黨史上已多次有過結論,不僅不是罪過,而且是功績。他特意舉了武漢工人糾察隊繳槍這件事情。
1927年6月,在蔣介石叛變革命后,武漢汪精衛國民政府也逐漸右傾。
為了消除國民黨制造事端的借口,維護國共合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決定:
公開宣布解散工人糾察隊,湖北全省總工會自動解除工人糾察隊的武裝。
當時任湖北省總工會秘書長的劉少奇在執行中央命令時,把武漢工人糾察隊的一些破舊槍支和童子團的木棍集中起來交給武漢國民政府。
“文化大革命”中,劉少奇當時的這一舉動卻被誣為“內奸”。
陳云說,這是當時的中央有了決議以后叫少奇同志去執行的。
少奇同志在執行過程中,創造性地做了很多工作,實際上把很多破槍還有紅梭鏢都交了,而把一些好槍和工人糾察隊骨干送到葉挺和賀龍的部隊。
這樣明著是交槍,實際上是把我們黨的武裝力量輸送到我黨掌握的軍隊中去了。
陳云還關切地問起劉源的情況。
“文革”中,劉源被下放到山西農村勞動。當下放的其他同志陸續回城后,只有他留在農村無處可去。
絕望中的劉源漫無目的給一些中央領導寫信,但都石沉大海。
此時見到隨王光美同來的劉源,陳云關切地說:
這些年你們也吃了不少苦,我知道。這些年你們給我寫了很多的信,我一封都沒有丟,都放在我的抽屜里。陳云指著辦公桌前最下面的抽屜說,每一封都放在這兒。
他說,這些年我有時候處境也不一定好,我寫也不管用,但是你們的事我都關心著,這些信我都留著。
陳云深知,“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四人幫”把劉少奇的所謂“罪行”材料廣為散布,傳達到全體黨員和全國人民中間,影響很深。
加之人民群眾對劉少奇歷史不大了解,對“文革”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也難以究明真相,如果輕率給劉少奇平反,勢必引起人們的思想混亂。
因而他對王光美說,現在平反這件事情還急不得,不能操之過急,我們要把當事人都找來,一件事情一件事情予以澄清,一件事情一件事情都搞扎實,讓它證據齊全,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王光美臨別時,陳云再次寬慰她:給少奇同志平反,這件事情不是你一家的,這是全黨的事情,這事我們要負責到底的。
陳云此番話表明,他對劉少奇案情已相當了解,為之平反的態度也很堅決,正在等待復查平反的契機。這讓劫后余生的王光美和孩子們感到莫大欣慰。
在陳云關注劉少奇案件的同時,鄧小平也牽掛著這位老戰友的平反問題。
1978年12月24日,鄧小平在一封要求為劉少奇平反的來信上批示:
“政治局各同志閱,中組部研究。”
不久,他又批示中央紀委研究。
據1979年2月22日中央紀委書記辦公會議記錄記載:
“中央紀委辦公會議決議:劉少奇問題,群眾來信要求予以平反,小平同志要中央紀委研究。這兩人的問題如何研究,另定。”
鄧小平的批示,表明劉少奇一案已打破沉寂狀態,開始進入最高領導層和有關部門的視野。
1979年2月5日,國家地質總局局長孫大光致信時任黨中央秘書長、中央紀委第三書記的胡耀邦并黨中央,建議重新審議劉少奇一案。
胡耀邦與時任中央副秘書長、中央辦公廳主任的姚依林商議后,轉報中央常委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陳云、汪東興批閱。
2月23日,陳云在孫大光來信上作出批示:
“中央常委各同志已傳閱完畢,中央辦公廳應正式通知中組部、中紀委合作查清劉少奇一案。”
這是在劉少奇案件平反過程中最為關鍵性的批示。
它明確了案件的復查是經過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的,是中央行為;明確了負責復查的部門是中央組織部和中央紀委。
對于陳云的這個批示,當年負責劉少奇一案復查工作的楊攸箴回憶說:
“如果沒有他(陳云)的批示,那這個案子就啟動不了,復查就啟動不了。所以當時陳云同志首先非常明確地批示,應該由中央紀委、中組部來聯合復查劉少奇同志的案子,這個起了決定作用。”
3月27日,中央紀委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劉少奇的問題經鶴壽同志與任重同志商量,按陳云同志意見,由中央組織部和中央紀委共同處理。”
4月18日,劉少奇案件復查組成立。中央紀委副書記王鶴壽直接負責復查工作。復 查小組由八人組成。他們分別來自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對外經濟貿易部、中央黨校和軍隊系統。中央組織部的賈素萍擔任組長,中央紀委的楊攸箴擔任副組長。
賈素萍不久因患病不能工作,復查小組實際上由楊攸箴負責。
5月22日,中央紀委辦公會議確定:
“對劉少奇案件的有關材料(包括檔案和活的材料)應進一步查證核實。弄清關鍵問題,究竟是不是叛徒、內奸、工賊,在復查、核實的基礎上,要取得切實可靠的旁證材料。”
復查組迅速展開了廣泛的調查取證工作。他們先把劉少奇、王光美等有關的檔案資料調來,分頭仔細閱看,審查清楚這些檔案的來龍去脈。
還將當年“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的成員調到北京,督促他們寫出當年專案工作的回憶材料。
復查組根據調看的案卷和專案人員的交代材料,擬出復查提綱,分成南北兩路,按照原專案組當年列出的劉少奇的“罪證”一一復查。
1979年3月6日,他在會見外賓時說:專案材料說劉少奇1929年在沈陽擔任滿洲省委書記時被捕后,
“組織被破壞,供出一些人,沒有那么回事,不是事實”。
“當時釋放條件很寬,找個保就可以放出來”。
“劉少奇出來后,還向中央作過報告,黨組織并沒有被破壞”。
說劉少奇在東北叛變,又說是主要根據滿洲省委組織部長、同劉少奇一起被捕的孟用潛的“口供定的”。
但是,三中全會后,“孟用潛已從班房里放出來”。“把他寫的證明材料給他看了一下。
他說下面的簽名是他的筆跡,但上面的內容不是他寫的,是別人搞的。這是專案組假造出來的”。
陳云還指出:
“劉少奇的案還在查,看來靠不住。”
“劉少奇是黨的副主席、國家主席,掌握黨政軍大量機密。如果他真的是內奸,要出賣是很容易的,但沒有材料能夠說明這一點”。
復查組經過10個月周密的調查研究工作,反復核對各種材料,用可靠的事實逐條否定了八屆十二中全會強加給劉少奇的罪名。
在中央紀委副書記王鶴壽親自主持下,復查組反復討論,七易其稿,寫出了詳盡確切的復查情況報告,經中央紀委書記辦公會議討論通過,送陳云審閱。
陳云對復查報告看得很仔細,對結論進行了多次的推敲,聽了王鶴壽多次的匯報。他把文件的附件,每一件都與以前的那個審查小組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對照。復查報告經他審定后,最后上報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這個復查報告,據此作出關于為劉少奇平反的決議草案。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召開。會議的主要議程之一,就是為劉少奇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會議經過認真討論,一致通過《關于為劉少奇平反的決議》,決定撤銷八屆十二中全會通過的審查報告和錯誤決議,恢復劉少奇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的重要領導人的名譽;
1980年5月17日,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首都各界人士一萬多人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劉少奇追悼大會,由華國鋒主持,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詞,高度評價了劉少奇為中國革命、建設事業所作的杰出貢獻和優秀品德。
追悼會結束后,鄧小平走到王光美面前,緊緊握著她的手說:
“是好事,是勝利。”
為參加劉少奇追悼會,5月16日,陳云專程從杭州趕了回來。
5月17日,他出席了追悼會。在與王光美等劉少奇家屬握手時,陳云表情凝重。細心的劉源注意到,一向很少落淚的陳云這一次流淚了。
這是看到戰友冤案平反后的激動的淚水,這是看到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取得勝利的喜悅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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