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如今這句“走路也得保持安全距離”,直接來了波“夢幻聯動”,被網友稱為 “中國司法界兩大‘金句’”。
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一句“既然不是你撞的,為什么要扶?”舉國嘩然。如今,19年過去了,“扶不扶”成了多年來無解的命題。
近日,青島老太轉身撞人案一出,直接把網友整不會了——原來在路上不僅要防車,還得防行人突然“閃現”!這波操作,讓青島文旅的評論區更是直接淪陷,堪稱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事情是這樣的:兩名行人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走著,前面的老太打著電話,冷不丁一個180度大轉身,后面正常走路的男子,根本來不及反應,兩人“砰”地撞在了一起。
這一撞,老太右股骨脛創傷性骨折,直接評了10級傷殘,轉頭就向男子索賠18.8萬!男子當場就懵了:“明明是她突然轉身,我招誰惹誰了?”
結果法院一調查,判決更是讓人驚掉下巴:老太突然轉身負主要責任,男子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喜提次要責任!最后經調解,男子掏了7萬“破財消災”。這判決一出,全網直接炸鍋!
監控都拍得清清楚楚,老太這屬于“主動出擊”,怎么就成了路人的錯?
網友直接腦補出了法官調解現場的魔幻對話:“你保持安全距離了嗎?”“有規定安全距離嗎?”“你沒保持,就有責任!”
這邏輯,直接把人繞得找不著北,連當年彭宇案的法官看了,都得喊一聲 “大哥,還是你會玩”!
要說這事兒離譜在哪?首先,法律壓根沒規定行人走路得保持“安全距離”!網友靈魂發問:“安全距離是2米、5米,還是10米?法官您給個準數啊!”
照這個邏輯,節假日景區人擠人,地鐵上摩肩接踵,是不是一不小心蹭到別人,都得賠錢?以后走路是不是還得隨身攜帶卷尺,邊量距離邊念叨 “安全第一”
還有人調侃:“建議給每個行人裝個倒車雷達,一靠近就‘滴滴’響,這樣就不怕被判‘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更絕的是,這案子原本是青島中院2024年11月發出來當“普法典型”的,結果輿論一發酵,法院連夜刪文!但互聯網是有記憶的,網友火速扒出調解法官疑似是李滄區庭長韓某升。
這下可好,19年前南京彭宇案法官那句“既然不是你撞的,為什么要扶?”
這波判決的“殺傷力”,可不止于法律層面。青島文旅評論區直接被“攻陷”,成了網友們的“吐槽大會” 現場。
有人陰陽怪氣:“等7、8月一定帶我爺爺奶奶去青島轉一圈,回來提一輛攬勝!”
還有人瑟瑟發抖:“我沒有18.8萬,也沒有7萬,我能去青島嗎?”
更有“商業鬼才”在線“創業”:“有沒有組團去青島的,每人帶三個老奶奶,專門走路回頭的!”
這些評論看似玩笑,實則滿是對判決的不滿和嘲諷,直接讓青島文旅多年苦心經營的形象“一朝回到解放前”,網友調侃:“青島文旅5年宣傳,抵不過一個轉身的老太!”
遙想當年彭宇案,一句“不是你撞的,為什么扶”,讓“扶不扶”成了全民難題,社會道德水平哐哐下降。
如今青島這案子,7萬的賠償款,寒的不只是當事人的心,更是無數普通人對法律公正的信任。以后大家上街,看到老人估計都得繞著走,心里默念:“離遠點,別沾包!”
這要是助長了 “誰受傷誰有理”“按鬧分配” 的歪風,那碰瓷的 “產業鏈” 不得直接 “原地起飛”?
說到底,法律講的是證據和公平,不是“和稀泥”,更不該讓無辜者 “背鍋”。青島這起案件,看似“圓滿”化解,實則漏洞百出。如果連正常走路都要擔責,那法律的邊界在哪里?公眾的安全感又該何處安放?
希望相關部門能正視輿論質疑,給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別讓“走路被判賠”成為新的社會痛點,更別讓青島文旅成了這起鬧劇的“無辜受害者”!
各位網友,你們覺得這判決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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