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路上走,禍從天上來!”“原來人行道上也有‘追尾全責’,以后走路得裝個倒車雷達?”
設想一下,某天,你好好地在路上走著,忽然,走在你前面的路人突然轉身。
并且一個不小心,對方直接撞在了你的身上并摔倒在地造成骨折。
而最終對方卻要讓你為她的受傷負責任并賠償,你愿意嗎?
不用想,這件事情發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大家都會覺得太冤。
因為這完全不是自己的責任,自己只是在正常的道路上行走,無任何違規。
可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青島,你到底用不用賠償那就不一定了!
因為前不久,當市民小王遇見這樣的事情以后,他直接被判定存在責任。
并且,還需要向倒下的劉大媽賠付整整7萬元!
而看到青島相關法院指出小王的“罪名”后,更是刷新了不少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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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走也要保持安全距離?
這件事情之所以能引起關注,還要從2024年11月11日青島中院的一篇公眾號文章說起。
當時青島中院本著普法的初心,將這起案例作為典型公布出來。
而那個時候,并沒有很多人關注到,直到5月6日,一位網友偶然看到這篇文章,直接就驚呆了!
在那篇文章中,對于這件事情是這樣描述的。
在青島李滄區,青年男子小王和劉大媽曾一前一后在人行道上同向而行。
本來一切都非常正常,前面的劉大媽邊走邊打著電話,小王也提著東西走著。
而前面也沒有任何意外,但沒想到,劉大媽不知為何突然轉身。
這一轉不要緊,不僅把其身后的小王嚇了一跳,劉大媽自己也嚇了一跳。
并且因為年紀大了,她直接整個人沒站好,撞到了小王后摔倒在地。
劉大媽一陣陣地喊著,小王也嚇壞了,趕緊撥打120給大媽送進醫院。
可做好事的他沒想到,自己卻攤上大事了!
在劉大媽被確診為屬于十級傷殘的右股骨骨頸骨折后,她和她的家人便開始找上小王。
其家人認為,是因為小王在后面,所以導致劉大媽倒下并摔成這樣。
所以按道理小王必須賠償,可是小王也覺得冤,自己沒干什么,還好心將大媽送進醫院。
可對方一張口就是18.8萬,小王只是普通的打工族,一年也掙不到這么多。
最終雙方沒有達成和解,劉大媽的家人直接將這件事情鬧上法庭。
而青島中院接到這個案件后,也一直在積極處理,對雙方進行調解。
但是雙方都不愿意,最終法院又根據相關的監控,作出決斷。
法院也認為,主要責任在于劉大媽,如果不是她突然回頭,自己不會撞上小王也不會受傷。
但這不代表小王一點錯也沒有,根據法院的說法,他的錯誤就在于:
“行走過程中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而在法院的視頻中,立案庭的韓庭長表示,案件最終圓滿化解。
殊不知,對于小王并不圓滿,因為他沒有辦法,只能拿出7萬元賠償給對方。
這件事情在被網友發到網上后,幾乎沒有人能夠理解。
聽說過開車過程中要保持合適安全距離,但走路什么時候也有這樣的規定?
如果按照這樣的說法,景區內的人擠人,這又該怎么辦呢?
最關鍵的是,讓人最意外的是,這個明顯看著不完美的案件,卻被拿出來當成了典型案例。
實在是匪夷所思,于是不少人編出了這樣幾句順口溜:
“不用買社保,老了來青島,一步一回頭,城里買棟樓!”
雖然這難免有些夸張的成分,但完全可以看出,大眾對于這件事情的不滿意。
畢竟如果這樣也能獲得賠償,以后大家都不用上班,直接上街碰瓷就行。
于是,氣不過的網友紛紛去青島中院官方賬號留言,但沒想到,對方早已經作出對策!
2、評論區被關閉,青島文旅天塌了
“有本事你就把評論區打開!”“為什么要把評論區關閉!”
5月9日,這件事情引發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后,大家都想問一下為什么。
但當搜索青島中院官方的賬號以后卻發現,根本就評論不了。
相關部門不僅沒有對此作出相關解釋,還直接關閉了評論區,并且刪除了此前的大部分不好評論。
而不僅如此,等到有人再去公眾號搜索相關的文章之后,也發現,文章被刪除了!
如此做法難免給人一種“做賊心虛”的感覺。
而神通廣大的網友們倒是以此為梗開啟了創作!
有人發視頻稱,要帶自己的爺爺奶奶去青島旅游,去賺大錢。
也有人表示自己看到了新商機,比如以后可以開發一個“行人測距儀”。
這樣就可以實時進行播報與前方新人的距離,比如:
“滴滴,前方大媽距離1.5米,建議緊急側滑避讓!”
還有網友更是害怕以后如果再去景點或者去商場人多的時候自己再惹出事。
便建議商場或景點標注“安全距離地標”,違者罰款50元附贈《行人安全距離手冊》。
最搞笑的是還有人在評論區詢問:
“去青島需要帶什么?”
有人回應道:“需要帶一把尺子,隨時進行距離測量!”
而如此一來,青島的各大官方賬號也紛紛淪陷,其中青島文旅更是天塌了。
自己辛辛苦苦沒日沒夜的宣傳,這一件事情就直接讓整個城市塌房。
甚至就連青島本地人也覺得這件事情太荒唐。
而網友更是親自為青島這座城市設置了宣傳語,這一下,青島文旅也直接被逼得關了評論。
不僅如此,就連青島宣傳大使黃曉明和央視網也直接被無辜牽連!
3、黃曉明無辜躺槍,律師集體懵圈
“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去扶?”
在這場“安全距離”的風暴之下,也讓人們想起了十幾年前的“彭宇案”。
本來他只是見義勇為去扶老人,沒想到最終卻被誣陷,而法官竟然在法庭上說出了這樣的話。
本以為這只是法官個人的錯誤,但沒想到,如今類似的事件又再次上演。
有網友調侃:
“以后走路得三步一回頭,五步一觀察,堪比特工執行任務!”
而另一邊,央視網的視頻下方和黃曉明的評論區,也得到了不少網友的“問候!”
“我剛好有7萬能去青島嗎?”“我只有6.9萬可以去青島嗎?”
在央視網4月27日發布的一條宣傳青島的視頻下面,目前已經被類似留言攻陷。
而打開黃曉明的個人賬號,他這個正宗青島人也沒逃過一劫。
除此之外,回到事件本身,這件事也引起了整個法律界的騷動。
不少專業律師面對這樣的判決更是表示懵圈。
如果只看整個案件的前一部分,法院處理沒有問題,明確雙方的責任誰大誰小。
但當提到小王有較小過錯的同時,一句“安全距離”實在是有些勉強。
因為最關鍵的是,在此之前,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文件中對走路有相關規定。
有律師認為這個案件應該重新審理,不能這樣來“和稀泥”。
也有律師表明,案件中還涉及“老弱”這一點,但不能因為“誰弱就偏向誰!”
目前,青島相關部門均未回應此事,但也有媒體作出評價,表示:
“司法不能強人所難!”“應該堅持誰有過錯是擔責,而不是誰受傷誰有理!”
從“扶不扶”到“走不走”,公眾再一次對“公信力”發出了疑問。
而這起看似普通的行人相撞案件,實則折射出司法實踐中 “和稀泥”式調解的困境。
盡管案件最終以調解結案,但“打折式賠償”卻模糊了責任的邊界。
對于這件事情,您覺得最終判定小王賠償劉大媽是否合理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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