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一檔普法節目引發網友們廣泛關注。
案件實例說的是劉某與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前行,劉某接到一個電話后突然轉身與王某相撞,致劉某倒地不起,送至醫院后確診為右脛骨創傷性骨折。
經司法鑒定,劉某傷情達到十級傷殘,劉某向王某索賠18.8萬,雙方協商未果鬧至法院,最終法院判王某賠償7萬元,理由是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需承擔次要責任。
隨后,這一案子在網上引發巨大爭議,其爭議焦點是,“保持安全距離”有沒有法理依據,如果有這個距離是多少?
由于節目中沒有相關視頻,所以大家都是憑想象構思事發場景,比如“一前一后”,“突然轉身”這些描述,無形中認為王某沒有任何過錯,這也是把韓庭長推上風口浪尖,遭到口誅筆伐的主要原因。
為了弄清真相,央視《法制在線》記者在5月10日專門聯系了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最終還原了事件真相。
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2023年,對于法院的裁決,原、被告雙方對7萬元賠償均無異議,目前被告只剩最后6000元未支付。
認真看完監控回放后,才知道,我們確實冤枉韓庭長了。
從監控畫面中我們可以看到,劉某(女)與王某(女)確實是一前一后,并且相隔了一段距離。
就在這時劉某接了一個電話,并緩慢轉過身來,此時王某離劉某仍然還有好幾米遠。
而此時的王某明顯走了神,一邊快步前行,一邊東張西望,直到與劉某相撞,才回過神來,王某試圖伸手拉住劉某,但為時已晚,劉某還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結合監控畫面,王某確實存在一些過錯,韓法官這么判合情合理合法。
這個案子之所以引發爭議,主要還是“電視普法欄目”工作沒有做好,甚至存在表述不當的情況。
如果節目中直接呈現監控畫面,可能也不會有這么大的爭議。
如果能把事發場景,用更加準確的字句描述出來,相信也不會引發這么大的爭議。
用“一前一后”、“突然轉身”、“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等詞匯描述,很容易誤導讀者的對案件的判斷力。
這一次,全國網友確實冤枉韓庭長了,也希望青島電視《普法欄目》以后多用點心,把節目做扎實,以免再出現這樣的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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