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完的煙頭
用完的紙巾
吃剩的果皮
飲后的空瓶
本該進垃圾桶的東西
卻被部分駕乘人員
隨手一扔
落入川流不息的車流中
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
下面這位駕駛人
正因此被處罰
近日
安徽省宣城高速交警七大隊
接到群眾舉報
稱其在巢黃高速旌德段行駛時
被前方一輛私家車
扔出來的易拉罐砸到車
自己被嚇了一大跳
險些引發事故
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
易拉罐被扔出后
直直地撞上了后車
交警迅速鎖定違法車輛
確認該車違法行為確實存在
立即通知駕駛人
當事人承認了違法行為
最終
交警依法對其
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
車窗拋物
不僅是一種不文明行為
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嚴重的甚至可以
引發交通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 對機動車駕駛人向車窗外拋灑物品、吐痰的,處100元罰款;對乘車人向車外拋灑物品的,處50元罰款。
車窗拋物的危害
文明行車確保安全
請杜絕車窗拋物
做守法的交通參與者
消息來源:安徽普法
法治浦東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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