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青島撞人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就因為這位法官的一句判詞:
未保持安全距離!
這個安全距離本來是兩輛車之間的術語,我們經常要求兩輛車要“保持安全距離”,從來也沒有說要讓人保持安全距離,結果被這個法官移植到這兒釀成了很大的爭議。
但是隨著視頻的公布,真相已經大白于天下,這個法官的判決沒有任何問題,問題就出在他的判詞上。
從視頻來看,一個老人在前面正常走著,兩人相隔其實很遠。
老人突然接了一個電話,他就停下了步伐,這也很正常。
與此同時,這個女子正在東張西望,根本沒有注意到前面的老人已經停下來了。從畫面右側的車子作為參照物,可以發現這個女子距離車有一車的距離。
下面發生的事,大家應該清楚了,這時接電話老人邊接電話邊轉身,這個女子迎上去把老人給撞倒了。
這一撞不要緊,導致老人的右股骨頸發生了創傷性的骨折,構成了十級傷殘,一共花去了20多萬,這個29歲的女子本來要求賠償18萬的,法官根據視頻,發現這個59歲的老人確實也轉身了,也有過錯,所以判賠70000元。
從視頻來看,這個判決沒有任何問題,而且處理非常人性化,事情發生在2023年,也就是兩年前,本來是一個普法的好題材,就因為法官一句“行人保持安全距離”,鬧出這么大的笑話。
用網友的話講,法官們應該一邊普法,一邊公布視頻,這樣就沒有爭議了。
而且有網友建議有的車子之間的術語最好不要亂移植,你要移植也可以,但是不能用錯,比如這個案例,明顯就不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事,而應該是“追尾”和“違規掉頭”的事。
法官表述不清,確實也是這件好事變“壞事”的根本原因,這兒“壞事”我要加引號,因為判決沒有問題,但是卻引起了熱議,這個后果很難消除的,畢竟很多人可能看不到這個視頻,也看不到我這篇澄清文章!
法官為此道歉了。
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審委會的專職委員郭委員表示:對于法院此次普法過程中因法官描述不準確、表述不當,給廣大網民造成誤導的問題,在此誠懇的道歉。
真是可惜了,造成的影響怎么消除呢?
希望我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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