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約車平臺的普及,當代人早已習慣用手機一鍵召喚便捷出行。從清晨趕早班機的商務人士到深夜歸家的獨居女性,每天有數千萬次行程在虛擬地圖上穿梭。但當科技重構出行方式時,某些人就借此干著一些見不得光的齷齪行為。
5月9日,一名IP顯示為上海的女子在網上爆料,稱她在乘坐網約車地遭遇偷拍并被司機發上網,還配有不雅文字。她當時乘坐網約車時發現車內除了網約車的監控外,還多裝了一個車內藏360°的攝像頭,在坐車過程中得知司機是聾啞人,所以還加賞了他10塊錢。
據女子描述,她的朋友在某某短視頻平臺刷到她的乘車視頻并轉發給女子,女子打開一看,發現視頻中人真是自己,該視頻并有大量網友點贊,而該賬號已發布200余條類似視頻,拍攝角度涵蓋副駕駛儲物格、座椅縫隙等隱蔽位置,顯然經過專業改裝。而且這些視頻配有“黑絲小姐姐”、“乘客無穿X褲,太開放了”、“乘客半夜3點鐘去干嘛”等性暗示字眼。
女子馬上聯系了網紅車公司客服,平臺很快要求司機刪除了女子的相關視頻。直至目前為止,涉事司機的社交平臺上的所有視頻已清空。
網紅車公司平臺5月10日證實,涉事司機通過私自加裝攝像頭偷拍,并強調“嚴禁司機私裝設備”,如果核查涉事司機的確有偷拍行為,會嚴肅處理。
事件曝光后,相關話題沖上熱搜,網友在評論區炸鍋。
有網友說道:乘客同情他殘疾,還給它打賞,結果他還偷拍人家開黃腔利用別人在網上謀利呢
有網友寫道:最怕的是頂著弱勢群體的頭銜,若無其事做壞事的這類人
有網友表示:本以為老天收走他的嘴讓他說不了污言穢語,這樣就能杜絕他的那些臟話,結果人家另辟捷徑
有網友認為:殘障是保護弱勢的盾牌,不是罪犯的免死金牌!
這件事最刺痛人心的,是施害者將社會對弱勢群體的善意化作作惡工具。聾啞人從事網約車本是個溫暖故事,但當特殊標識變成犯罪掩護,摧毀的是整個群體的信任基礎。
法律的天平必須給出明確回應。《刑法》第19條雖規定聾啞人犯罪可從輕處罰,但本案中長達兩年的系統性偷拍、配文誘導觀眾索取聯系方式等行為,早已超出"情節輕微"范疇。若查實存在販賣乘客信息,更應適用《刑法》253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頂格處罰。
深夜的街道依然車流如織,但無數女性已養成新習慣——上車先檢查車頂燈是否藏有第三只眼。當科技進步需要以隱私裸奔為代價,或許我們該重聽哲學家韓炳哲的警示:"透明社會正在消滅距離,而距離恰恰是尊嚴的最后防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