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于2023年10月損壞歐洲重要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通信電纜,中國集裝箱船“新新北極熊”(Newnew Polar Bear)號船長日前被正式起訴。
據港媒報道,掛中國香港船旗的“新新北極熊”號在2023年10月穿越波羅的海期間,涉嫌拖錨導致連接芬蘭和愛沙尼亞的一條天然氣管道及一條電信電纜受損。涉事船舶的43歲船長萬文國日前被香港警方以一項刑事毀壞罪起訴,并同時遭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事處指控兩項罪名。
5月8日,涉案船長萬文國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首次出庭接受聆訊。港媒稱,應訊時,他需由法庭提供普通話傳譯。法庭宣讀指控內容期間,萬文國一度表示“不太理解”,后確認明白相關指控。
根據控方指控,在2023年10月8日約凌晨2時(船上芬蘭時間),在芬蘭灣公海海域。萬文國作為當時掌管或指揮“新新北極熊”號的船長,沒有合法理由而損壞屬于他人的財產,即位于芬蘭與愛沙尼亞之間的天然氣管道和海底電信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同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事處還對被告發出“沒有確保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和“沒有確保船舶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附件第V章第28條第2款的規定”這兩項指控。
其中第一項指控稱,在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6日期間,被告萬文國擔任“新新北極熊”號的船長,在缺乏足夠船錨情況下,仍指揮船舶從俄羅斯駛往中國。第二項指控稱,在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身為“新新北極熊”號船長的被告,未按照要求每日向船舶所屬公司提交報告。
控方指出,刑事毀壞罪與海事處的兩項指控源于同一事件,申請將案件押后至7月4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法院批準。被告目前未提出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候訊。
據了解,2023年10月8日,連接芬蘭與愛沙尼亞之間的天然氣管道波羅的海連接管”(Balticconnector)因漏氣而關閉。芬蘭和愛沙尼亞有關部門隨后展開調查發現,“新新北極熊”號疑似在10月7日晚間或10月8日上午在海底拖錨,劃破了天然氣管道,還損壞了兩國之間的兩條電信電纜。
調查人員當時稱,海底有一條1.5至4米寬的拖痕延伸到管道的受損點。一個重達6噸重的重型錨就丟在受損點附近,錨中有痕跡表明它曾與管道有過接觸。“新新北極熊”號當時在波羅的海的航向和位置與管道損壞的時間和地點相吻合,芬蘭警方也聲稱“新新北極熊”號實際上少了一個前錨。
去年年中,《南華早報》報道稱,中國政府就事故進行了內部調查,結果顯示“新新北極熊”號確實應該對“波羅的海連接管”受損一事承擔責任,但這是一起由惡劣天氣導致的事故,并非蓄意破壞。
中國政府已經將調查結果通報給了歐洲各國政府。不過,愛沙尼亞檢察院辦公室稱,在任何情況下該報告“都不能作為愛沙尼亞刑事調查的正式證據采信”。目前,芬蘭與愛沙尼亞的調查工作仍在持續進行中。
據了解,“波羅的海連接管”是埋設在芬蘭灣底部的連接芬蘭和愛沙尼亞的天然氣管道,長達77公里。這條管道于2019年12月投入使用,是芬蘭重要的能源來源。該管道耗資約3億歐元(約合人民幣23.68億元),埋設的最深處在水下約100米處。
受事件影響,“波羅的海連接管”被迫停運,期間芬蘭天然氣網絡的天然氣供應依靠的是停泊在因庫港(Inkoo)的浮式儲存再氣化裝置“FSRU Exempler”號。直到2024年4月22日,“波羅的海連接管”終于完成維修工作,恢復商業運營。
據了解,“新新北極熊”號是一艘1620TEU支線集裝箱船,建于2005年。2023年6月,該船被出售給海南新新陽航運公司(Hainan Xin Xin Yang Shipping),改掛香港船旗,并將船名更改為“新新北極熊”號,事故發生時這艘船部署在中國至俄羅斯圣彼得堡的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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