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恩施州出臺
《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作業負擔的
十一條措施》
內容如下:
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作業負擔的
十一條措施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鞏固提升“雙減”成果,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構建青少年快樂成長體系,根據我州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至三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 小學四至六年級家庭作業每天平均用時不超過40分鐘,初中不超過60分鐘,學校應指導學生盡量利用自習和課后服務時間在校內 完成家庭作業;各學段周末、法定節假日、寒暑假也不得超過以上作業時長。開設晚自習的學校,晚自習結束后不再布置家庭作 業。要減少重復性作業,避免機械無效作業,杜絕懲罰性作業。
二、健全作業管理制度。校長對全校作業管理負總責,落實 “校級領導包年級、班主任包班級” 的作業減負監管機制。各學科教師在一周內輪換布置家庭作業,每天由班主任統籌,作業清單(學科/內容/預估時長)在班級公示。小學生20:30、初中生21:30、高中生22:00 仍完不成家庭作業的,當日不再要求學生繼續完成。學校應允許身體不適等有特殊情況的學生緩交家庭作業,嚴禁簡單懲戒。學校設立作業質量反饋意見箱,鼓勵家長反饋意見建議, 督促班主任、學科教師及時對作業進行優化調整。州、縣市教育局設立作業減負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暢通家長反映渠道。
三、減輕學生書包重量。學校要創造條件為走讀學生安排儲物抽屜(柜),引導學生將工具書、課外讀物、學習用品和已完成的作業等存放在學校,避免將非必要物品“背來背去”。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周二至周四不背書包上下學。
四、保障學生休息時間。上午上課( 自習)時間小學不早于 8:30 ,初中不早于8:00 ,高中不早于 7:30,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午餐、午休時間不得少于90分鐘,不得占用學生午休時間上課或做作業。就寢時間小學生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 22:00, 高中生不晚于22:30。每晚睡眠時間小學生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高中生不少于8小時。寄宿制學校要綜合走讀生情況,合理安排到校和作息時間。小學和初中嚴格執行周末雙休、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放假安排,高中一、二年級實行周末雙休,高三年級應保證學生每周至少有1天休息時間。
五、拓展學生活動時間。學校要留出充足的時間滿足學生開 展興趣閱讀、體育鍛煉、勞動實踐、科學探究等活動。課間休息時間延長至15分鐘,教師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課,不得以“確 保學生安全”等為理由限制學生必要的室外體育鍛煉和課間活動,不得擠占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時間用于復習備考等。小學、初中每天開1節體育課,上午、下午各安排30分鐘大課間開展文體活動,保障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2小時;高中每周至少開設3節體育課。小學、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級每周至少各開設 2節音樂課、美術課,高三年級每周至少各開設1節音樂課、美術課。
六、規范課后服務管理。嚴禁利用課后服務時間講授新課、集體補課、組織學生“刷題”備考。學校應充分利用課后服務時間,督促學生完成家庭作業,對學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輔導、答疑, 組織開展科普、體育、音樂、美術、勞動、閱讀、非遺、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不得將早到校看管、自習看管、午餐午休看管、周末托管等服務納入課后服務范圍。不得借課后服務亂收費。
七、減輕家長精力負擔。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 嚴禁要求家長在家校群內進行作業打卡,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 改作業、給作業簽字,不得要求家長協助打印作業,不得向家長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下載 APP、關注微信公眾號以及各類點贊、打卡、評比等“指尖形式主義”任務,不得引導和要求家長替代 學生完成班會組織、班級展示、比賽評比、手工制作、手抄報、勞動實踐等校內任務。
八、規范課程教學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課程方案和課 程標準,合理安排每學期教學計劃,不得隨意增加難度、調整進 度。嚴禁超前超課標授課,不得調減或擠占體育、音樂、美術、勞動、科學和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等課程。嚴禁占用休息 日、法 定節假 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嚴禁高中學校聯合校外培 訓機構開設小語種、藝術、書法、體育等有償課程或者進行課程輔導。嚴禁在職教師組織、參與有償補課。
九、強化日常考試管理。嚴格規范考試次數 ,小學、初中嚴格按照課程標準組織考試,中考體育、音樂、美術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考試并計分。小學一、二年級不得進行紙筆考試 ,小學三年級至初三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不得面向初三以下學生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聯考 ,不得變相組織考試。考試結果實行等級評 價,不排名、不公布 ,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對學生調整分班、安排 座位、貼標簽。
十、加強教輔材料管理。堅持“ 一科一輔、學生自愿、無償 代購”原則征訂教輔材料。嚴禁搭售各類目錄外教材教輔和讀本、課外讀物、報刊雜志、作業本等學習資料及其他商品。嚴禁學校 統一征訂目錄外的教輔材料。嚴禁學校及教師強制或暗示學生及 家長到指定地點購買指定教輔材料或各類線上線下資源。引導家 長不隨意為學生增加教輔材料。從嚴管理各類專題教育教材和讀本進校園。
十一、堅持正確教育評價。嚴格按照《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評價學校,加強作業減負、“五項管理”、課后服務等落實情況的考核評價,增加考核權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及教師評先評優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 中高考狀元” 和升學率。選樹作業減負正面典型,培育示范學校,加強宣傳推介。開展明查暗訪,組織定期督導,對落實不力的學校和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通報,對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嚴肅處理。
| 來源 : 大美巴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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