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想,有朝一日我竟然還能追回被騙資金。你們給我打電話時,我真以為你們是騙子!”上海的鄧某拿到被騙的14.9萬元后激動地說。事情的原委還要從鄧某“投資股票”說起。
神秘來電,操作股票可獲取高額回報
某日,鄧某接到一通來電,對方稱可以幫助其操作股票,以低于收盤價20%購買“大股東減持的股票”,待獲取高額利潤后,雙方進行分紅。為了獲取鄧某的信任,對方還主動添加了鄧某的個人微信。鄧某對此深信不疑,幾天內連續向指定賬戶匯入13筆資金購買股票。等到鄧某提現不能時,才驚覺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
逐條核對流水,確定鄧某受害人身份
與此同時,被告人俞某、周某、方某在提現詐騙所得資金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成功凍結涉案資金40余萬元。案件移送到法院后,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刑庭員額法官連文濤和法官助理陸渝寧仔細翻閱卷宗,全面掌握包括鄧某在內的12名被害人的詐騙時間、詐騙金額、資金流向等信息,并對涉案相關賬戶案發前后一個月內近千條轉賬信息、銀行流水進行比對,以此確定錢款來源、資金走向,最終確定扣押在案的40余萬元中,有14.9萬元系鄧某“投資股票”的錢,應當依法發還被害人。
快速移送執行,及時發還被騙錢款
案件生效后,連文濤根據被害人信息制作發還名單,第一時間向本院執行局移送執行,并與執行法官溝通交流案件的執行內容,確保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扣押在案的款項發還各被害人,及時挽回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鄧某在收到發還的詐騙款項后,就有了開頭的一幕。鄧某還向連文濤和陸渝寧寄送錦旗,以示感謝。
下一步,啟東法院將始終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在嚴懲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侵財類犯罪過程中,通過強化跨部門協作、創新財產查控機制、構建涉案財物快速處置通道等舉措,守好群眾的“錢袋子”,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來源:刑庭
▌責編: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審核:周喜春
▌終審: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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