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小區的業主們近期了解到,物業打算在10號樓架空層停車場內增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設備,業主們擔心沒有人工值守會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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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物業將增設智能充電設備
代替人工值守 擔心安全風險增加
三木花園D區10號樓的業主們告訴調解小組,多年前小區曾發生過一起因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爆炸引發的火災,現在想起來還讓他們心有余悸。
業主們認為如果在停車場內增設智能充電設備,也要安排人員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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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暫時沒有
增設智能充電設備的計劃
調解小組與業主們來到小區物業處了解情況,物業方代表稱,目前物業沒有要改造智能充電設備的計劃,近期僅對停車場的消防設施進行了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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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
物業已將值守人員休息點拆除
針對物業的說法,業主們提出質疑,為何停車場內值守人員休息的地方已被拆除。
調解小組了解到,停車場的值守人員也是停車場管理的承包經營者,他們24小時生活在架空層停車場內,負責看管車輛以及充電安全問題。
停車場承包者
去年九月份左右,幾個業主叫我來看車,簽合同的時候都好好的,上個月開始就有人來,這里拆一下,那里拆一下,煮飯、燒水都不讓我做,前兩個星期我睡覺的房間也被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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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相關部門責令整改
才配合處理架空層違建現象
物業方代表解釋稱,小區內有業主向相關部門投訴架空層有人員居住現象,存在消防隱患,相關部門才來現場執法。對此,法律人士也表示,目前沒有全國統一針對架空層居住的詳細規定,不過從消防方面來說,要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等,有人居住可能會堵塞通道,增加火災風險。從建筑用途規范看,架空層不是設計用來居住的,改變用途居住可能違反相關規范,所以有人在架空層居住不符合要求,相關部門接到投訴會去整改。
法律人士提醒,小區樓棟架空層改造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要是涉及改變原有結構或用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得有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還得參與表決的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才行,要是基于原有結構進行功能提升,雖然沒有統一規定,但由于關乎業主公共安全和利益,須要經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或者征得業主同意。
物業方代表表示,若后續有增設智能充電設備的計劃,會進行公示來征求業主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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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者:經營條件發生改變
希望解除合同
停車場承包者表示,他當初來到該停車場看守,就是看中了架空層有休息區域,如今這個條件沒有了,他希望和物業解除停車場值守的承包合同。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拆除隔間,搬走生活用品,讓承包者失去居住條件,影響經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屬于合同基礎條件重大變化,承包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為拆除隔間和生活用品讓他們失去居住條件,影響經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屬于合同基礎條件重大變化,承包者有權要求解除,至于索賠改造投入,如果合同有相關約定,物業拆除行為違反約定,承包者就能索賠,要是合同沒約定,承包者基于居住值守預期進行了改造,現在經營目的達不到,按照公平和過錯責任原則,承包者可以要求物業給予一定補償,但得拿出證據證明,改造投入和損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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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總公司將安排專人
對接解除合同事宜
物業方代表表示,已將此情況匯報給總公司,總公司會有專人來與承包者們對接解除合同事宜。
調解手記
處理小區公共事務,應當安全為先,以人為本。對于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堅決整改,但物業作為小區管家,也要做好過渡、協調工作,避免“一刀切”帶來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希望物業方和承包者通過溝通尋找到具體的解決方案,同時物業方做好停車場的管理工作,維護和諧的小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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