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榆教師實名舉報房產糾紛案“黑幕”:法院拒查關鍵
證據 再審程序被指違法
2025年05月13日 來源:中國旅商傳媒網 作者:文/陳千禧
本網連云港訊 “我手握銀行備案的真合同,法院卻不敢做鑒定!”連云港市贛榆區海頭鎮中學教師閻亮近日向本網曝出一樁離奇房產糾紛案。這起看似普通的商品房買賣糾紛,因檢察院“異常”啟動再審、法院拒絕鑒定關鍵證據等情節,被當事人直指存在“司法黑幕”。
蹊蹺逆轉:勝訴判決生效一年后被“強行”再審
2021年,閻亮與強華公司的房產糾紛案一審勝訴,贛榆區法院作出的(2021)蘇0707民初4235號判決已生效執行。然而一年后,劇情突然反轉--在強華公司未申訴、案外人未提異議的情況下,贛榆區檢察院突然以(2022)7號檢察建議書要求再審。更蹊蹺的是,檢察院在建議再審前,竟未按程序向當事人核實案情。
“這就像足球比賽結束后,裁判突然說‘剛才進球不算’, 卻給不出正當理由。”閻亮在舉報材料中憤怒寫道。最終,法院通過(2023)蘇0707民再1號判決撤銷了原勝訴判決。
關鍵疑點:法院為何不敢鑒定公章真偽?
案件最令人費解的是,再審期間閻亮多次申請對雙方合同上的公章進行司法鑒定,均遭法院拒絕。“我的合同有銀行備案和完整的按揭記錄,而對方聲稱用工程款抵房款,卻拿不出任何結算憑證。”閻亮質疑道,“只要一鑒定,假合同馬上現原形,法院在怕什么?”
法律專家指出,根據《民事訴訟法》,再審程序啟動需嚴格符合“原判確有錯誤”等法定條件。本案中,檢察院未核實案情就直接建議再審,法院又拒絕查證關鍵證據,已涉嫌程序違法。
目前,閻亮已實名要求撤銷再審判決,并徹查背后的“權力干預”問題。本網將持續追蹤這一離奇案件的后續進展。(編審/陳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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