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發布通知
將在全省持續開展
義務教育
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
(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并附市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
一起來看——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屬中小學:
為貫徹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要求,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經研究,決定在全省持續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鞏固專項行動成果,進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為,嚴格管控特定類型招生項目,嚴肅查處招生入學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持續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不斷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教育焦慮,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服務教育強省建設。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學位資源供需調配。各地要按照常住人口規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資源,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機制,加強學位動態調整和余缺調配,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健全常住學齡人口變化監測預警制度,開展各學段入學人數和現有學位摸底,提前做好預判應對。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增加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加大公辦學位供給力度,推進優質公辦學校挖潛擴容,妥善解決教育資源供需矛盾。
(二)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要求,不得通過文化課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不得收取學生個人簡歷或音視頻等個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杜絕小升初隱蔽“掐尖招生”等行為。各地要按照就近入學要求,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片區,片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有條件的地方穩妥推進多校劃片招生改革,要明確新建學校招生范圍,健全新建小區對口學校劃分工作機制。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實際辦學承載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確的規則錄取,未錄取的學生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實行均衡編班,均衡資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組織分班考試,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
(三)嚴格管控特定類型招生。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以及外語、體育、藝術等特定類型招生全面實行市級審查、省級審核制度,開展招生項目評估,建立招生項目臺賬,從嚴控制學校數量、招生規模、招生范圍。5月12日前,各設區市教育局(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下同)要將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審查報告和匯總表(見附件1)及具體招生方案函報我廳。經審核同意的特定類型招生項目要及時將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養方案等向社會公布,錄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關要求在規定范圍內公示錄取結果。全面清理未經審核同意的特定類型招生項目,市、縣(區)不得自行批準學校開展特定類型招生。外語、體育、藝術類項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開展語言、體育、藝術方面的興趣潛質素養考察,不能開展其他文化科目測試,小學入學不得開設此類招生項目。青少年足球、籃球、排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招生。數學、科技類等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要堅持不掐尖、重培養,原則上不得與小學、初中招生入學掛鉤,嚴禁隨意突破招生范圍。
(四)嚴格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全覆蓋,民辦學校在審批區域內招生,納入審批機關所在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對上年出現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等問題的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核減招生計劃。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民辦學校開展全面排查,對有停辦風險的,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特殊群體入學保障。各地要健全本地留守兒童、隨遷子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確保應入盡入,常態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義務教育資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實現隨遷子女僅憑居住證入學,取消附加或限制條件。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優待對象,各地要立足實際、依法依規落實好教育優待政策。各市、縣(區)要堅持自愿申請、公平公開、就近就便原則,完善本地區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縣范圍自由擇校的內容。
(六)落實教育入學“一件事”。各地要完善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引,進一步優化入學流程、精簡證明材料。在教育入學“一件事”縣級全覆蓋的基礎上,對現有平臺進行優化升級,推進區域內戶籍、居住證、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互通共享,做到報名、材料審核、錄取“線上一網通辦”,持續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務體驗。提升線下辦理服務水平,安排專門人員受理群眾子女線下報名入學,提前通過多種渠道告知線下辦理所需材料內容和具體要求,優化線下幫辦代辦機制,通過綜合受理、幫辦代辦、現場引導等方式實現線下業務高效辦理,做到一個清單告知、一套表格填寫、一個場所提交,實現“只進一門”“只跑一次”。各地要逐步擴大教育入學“一件事”服務覆蓋范圍,深度挖掘入學數據,做好學情分析,服務學校教育治理,不斷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各地要在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同時,做好中考中招工作,多措并舉擴大普通高中優質教育資源,進一步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辦法,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要不低于70%,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專項行動作為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重要事項加以推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專項行動各項要求落實到今年的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細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步驟和責任分工,形成嚴抓嚴管的工作態勢。各設區市教育局要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和違規招生行為查處登記表(見附件3)報送我廳基教處。
(二)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招生入學政策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加強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應急協調機制,強化招生入學風險研判,及時發現并穩妥處置招生入學輿情及突發事件,有效回應社會關切。
(三)強化監督問責。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主動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逐一認真核查處置,建立臺賬并形成專項行動違規查處登記表。各地要嚴肅招生紀律,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招生過程監管,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加強對群眾關注、輿情較多的地方和熱點學校的指導,對發現的問題要責成地方和學校立行立改。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方和學校,嚴肅追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責任,并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附件:1.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匯總表
2.市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一覽表
3.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違規行為查處登記表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5月6日
來源/福建省教育廳
編輯/薛莞馨
校對/陳佳穎
編審/李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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