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開通報了一起河南信陽羅山縣10名干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事,5個人喝了4瓶白酒,其中1人酒后身亡,10人中有9人受到處分,還有多名上級和同僚受到牽連。
羅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獻林作為宴請的組織者,不但被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還發現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對其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
喝酒喝死了人,結果順帶整出了嚴重違紀違法,這樣的結果或許是李獻林萬萬沒有想到的,到底是偶然中的必然,還是必然中的偶然誰也無法說得清楚。
如果不是有人為了杯中物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此人違法違紀的事大抵也不會這么快暴露,甚至不會暴露,從辯證的角度看,酒或許也沒有那么多的過錯,不過人們還是對失去生命的表達了“喝死了”的惋惜。
據悉事情發生在3月22日,羅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獻林在參加該縣召開的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部署會時,于該日中午組織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參與人員有信陽市和羅山縣共計10名干部,包括李獻林在內的5人共飲用了4瓶白酒,其中1人飲酒后在當日下午身亡。
10人中有9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分,另外1人沒有受到任何處理自然也就是那位不幸殞命的干部了,此事還牽連多名上級和同僚也受到了處分。
作為組織者,李獻林面臨的麻煩更大,此人不但受到了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還發現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既然是嚴重違紀違法,最終的結局大體也不用猜想。
正人先正己,才能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臺上一本正經,臺下推杯換盞,甚至還親自組織宴請,那也有違學習教育的宗旨,更是不把規矩當回事,自然也就沒有敬畏之心。
參加的均有重要職務在身,李獻林自身還是一名縣委常委,結果吃喝不說,還喝出了人命,難怪被形容為是“典型的目無法紀、頂風違紀,性質極為嚴重,影響極為惡劣”。
參加如此重要的學習教育部署會,應當更加繃緊規矩的弦,劃定的紅線堅決不能逾越,不能對他人嚴格要求,不能違反規定,不能貪腐,卻不用證明自己是干凈的,甚至去公然違反,那就顯得很滑稽了。
從另外的角度看,美酒雖好,但也絕不能貪杯,丟了性命,害了前程,還落下“喝死了”的名聲,實在是不太美妙,至于順帶查出嚴重違紀違法,偶然與必然也是不甚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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