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居住在日本神戶市的在日韓國3世的女大學教員,去年9月因為工作出差,預約了東京都新宿區的商務賓館,當日登記入住的時候被要求出示護照和在留卡。對此,該女性拒絕說:“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沒有義務出示相關文件。”賓館見她不愿意配合拿出護照或再留卡,就直接取消了她的入住。
這名大學女教員因不允許住宿而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最近向神戶地方法院提交了要求賠償損失的訴狀。
根據日本現行的旅館業法規定,住宿有義務出示護照的僅限于從海外來日本的外國游客。居住在日本內的外國人是不需要的。也就是說,在日本持有長期簽證的外國人,住宿日本全國的賓館酒店,是不需要出示護照或在留卡的。在留卡是在日外國人持有的,沒有出示的義務。這位大學女教員是特別永住者,沒有在留卡,也沒有出示護照和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法律義務。
日本媒體報道說,最近旅館經營者以住宿者的外表和名字等為根據,無差別地要求出示護照和在留卡的事例時有發生。為此,日本香川縣政府在2023年3月,向旅游業者專門發送要求在日外國人出示護照或在留卡,“在人權上有問題”的文書。
這名被拒絕入住的女性說,:“我想通過起訴,表明這種做法是歧視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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