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5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有關處、事業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農辦種〔2025〕5號)要求,我廳制定了《2025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聯系人: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 張蘭
電?話:0351-8235726
郵?箱:sxnyzyc@163.com
附件:2025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種業振興行動部署,嚴格種業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制種、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農辦種〔2025〕5號)精神,決定繼續開展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以下簡稱活動)并制定活動方案。活動要緊盯種業振興“五年見成效”目標任務,聚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種源質量提升,堅持“露頭就打”常態化監管與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強化市場、企業、基地監督檢查,強化省市縣三級聯動、部門協同,推進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執法,省級制種基地縣和良種繁育基地監督檢查覆蓋率、種子生產經營備案率、投訴舉報案件查處反饋率達到100%,為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提供高質量種源支撐。
一、聚焦關鍵農時強化監管
春秋季開展種子市場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種子標簽、銷售臺賬、經營備案及種子質量、品種真實性等。嚴查未按規定引種備案,嚴打制售假劣、超出適宜種植區域銷售行為。夏季開展制種基地檢查,重點檢查種子生產備案、品種真實性及親本來源等。嚴查未按規定備案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制種、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等侵權行為。支持引導制種企業申請實施種子認證。冬季開展種子企業監督抽查,重點檢查許可資質、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和種子質量、品種真實性等,嚴防不合格種子流入市場。對發現問題多、投訴舉報多的主體,適當加大抽查頻次。對承擔國家和省級救災備荒儲備任務的主體開展全覆蓋檢查。
二、加大涉種案件查處力度
繼續開展涉種案件摸底調查,系統掌握全省案件發生類型、數量、重點區域和違法主體等關鍵信息,指導各地強化監管執法,推動涉種案件快速有效處置。開展種業專業技術和種業市場監督執法培訓,提升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強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以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為重點,公開重點案件查處結果和違法典型案例,發揮警示作用。公布舉報電話、郵箱等,廣泛收集違法線索,按屬地管理原則,強化責任落實,對問題線索及時跟進處置。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開展品種審定“兩個通道”整治
嚴格品種來源真實性核查,優化品種試驗方案。持續整治品種審定綠色通道、聯合體試驗,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從嚴查處弄虛作假等行為。積極主動配合農業農村部做好“仿種子”品種清理。加快修訂我省小麥品種審定標準,與國家級品種審定標準銜接,提高品種審定準入門檻。
四、開展網絡售種專項整治
落實“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要求,督促網絡售種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和銷售備案制度。加大網絡售種抽查檢查力度,采取線上購種檢測與線下抽檢相結合的方式對網絡銷售種子質量進行抽檢,及時查處網絡違規售種等行為。強化案件線索收集和信息共享,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鼓勵電商平臺出臺優惠政策,引導優質企業入駐。
五、開展牛冷凍精液專項整治
嚴格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對轄區內牛冷凍精液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梳理,對不具備許可條件或存在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的要嚴肅依法處理。探索“檢打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銷售偽劣凍精、未經審批進口凍精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支持優勢企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對企業引種、生產經營、推廣開展全過程技術指導。提高人工授精員隊伍技術水平,指導規范使用牛冷凍精液。
六、開展馬鈴薯種薯和食用菌菌種專項整治
聚焦省級馬鈴薯良種繁育基地等區域,在生產、倉儲和銷售環節,重點核查企業生產經營資質、種子標簽和備案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標簽標注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馬鈴薯種薯市場秩序。聚焦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單位,以香菇、草菇、滑子菇、黑木耳、羊肚菌等為重點,重點核查企業生產經營資質和備案情況,促進菌種市場規范。積極探索馬鈴薯種薯和食用菌菌種有效監管方式,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七、強化法規制度建設
加快制定出臺省級農作物庫圃管理規范。落實新制定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新修訂的玉米、水稻、油菜等種子質量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大宣貫力度。進一步嚴格和規范標準樣品管理,配合農業農村部開展品種標準樣品清理,推動建立健全“一品種、一名稱、一標樣、一指紋”為主要內容的品種身份證管理。落實國家種子認證相關制度規范,繼續在全省推廣種子認證技術。
八、繼續開展種子生產經營許可核查
組織開展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核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重點核對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條件資質和生產經營行為三方面情況。以種業大數據系統2024年種子企業生產經營統計信息為基礎,核對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對于停止生產經營活動1年以上,經核對確實不再開展生產經營的,以及不再具備規定的許可條件且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注銷其許可證。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等騙取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要依法予以撤銷。對于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吊銷其許可證。
九、加強種子檢驗機構管理
強化檢驗機構考評專家能力建設,規范檢驗機構考核程序,提高考核工作質量。組織開展種子檢驗機構相關負責人專題培訓,提升檢驗機構管理運行水平。指導轄區內種子檢驗機構開展自查工作,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做好整改。組織轄區種子檢驗機構積極參加部級能力驗證和監督抽查,接受部級專項檢查,對于部級反饋的驗證抽查結果和檢查發現的問題,指導種子檢驗機構按要求及時完成整改。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提高重視程度,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實化細化工作安排,明確責任主體具體措施,強化輿情監測研判,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抓好組織落實。省廳將適時組織開展對制種基地、種子市場、種子企業等調研指導和監督抽查。市縣兩級要按照部署抓好具體任務落實落地,及時梳理總結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的做法成效、存在問題和相關建議,于12月15日前將年度工作總結及2個以上典型案例書面報送廳種業管理處。
來源: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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