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傳消息稱,知名演員劉曉慶被男子王某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劉曉慶被指通過其公司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規避個人所得稅,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啟動調查。
5月15日晚,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該局收到王某對劉某某及相關企業存在涉稅問題的舉報,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
劉曉慶本人5月15日則在微博回應稱,其與舉報人王某并不認識,也從無交集,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劉曉慶及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將配合稅務機關調查核實。
王先生的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通過名下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并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
企查查顯示,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實際控制人為劉曉慶,認繳出資額為3萬元,于2017年6月成立;企業資產狀況信息不公示,社保信息顯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納人數為0人。
據媒體報道,2002年,劉曉慶曾因公司偷稅漏稅上千萬元被羈押422天,其妹夫靖軍作為公司法人被判刑,劉曉慶本人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此后,她通過變賣資產補繳稅款,并重新回歸公眾視野。但此次舉報提及劉曉慶在上海有過多次補稅罰款記錄,被指屬于“多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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