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國以25億美元購入24架俄制蘇-35戰機,成為該機型全球唯一的外貿用戶。然而,隨著國產殲-16、殲-20等先進戰機批量服役,蘇-35逐漸退居二線,甚至被質疑“性能不如殲-16”“買虧了”。十年后再看這筆交易,究竟是“冤大頭”還是“神來之筆”?
2015年前后,中國空軍正處于“青黃不接”的艱難時期:南海局勢劍拔弩張,美軍航母頻繁抵近;主力戰機殲-11系列雷達老舊,殲-20和殲-16尚在試飛;西方對華技術封鎖愈發嚴苛。
此時,蘇-35憑借“四代半戰機佼佼者”的光環登場——其117S矢量發動機、超音速巡航能力以及雪豹-E無源相控陣雷達,恰好填補了中國空軍的戰力空窗期。
盡管單價高達8600萬美元,但蘇-35的遠程巡邏和多任務能力迅速成為南海方向的“威懾支柱”。2016年交付后,蘇-35與轟-6K組成編隊巡航,有效遏制了周邊國家的挑釁行為。
但蘇-35的局限在實戰與對比中逐漸暴露。一是雷達與導彈受限:俄方未提供射程300公里的R-37M遠程空空導彈,外貿版僅配備射程110公里的R-77中距導彈,超視距作戰效能大打折扣。
二是電子戰缺陷:俄烏沖突中,蘇-35多次被肩扛式防空導彈擊落,光電告警系統反應遲緩的問題飽受詬病。
三是維護成本高企:117S發動機需頻繁更換備件,電子戰吊艙依賴進口,單機全壽命成本遠超國產戰機。
相比之下,殲-16裝備有源相控陣雷達,可掛載射程200公里的霹靂-15導彈,信息化水平更優;殲-20的隱身能力則徹底顛覆空戰規則。
在解放軍內部演習中,蘇-35常被殲-16憑借雷達優勢“遠距離壓制”,甚至被殲-10C在近距格斗中擊敗。
若僅以性能論得失,難免陷入短視。蘇-35的引進承載巨大的戰略價值。在殲-16量產前,蘇-35以重型多用途優勢,維持了中國對南海、東海的制空權,為國產戰機贏得研發時間。
通過逆向研究蘇-35的矢量發動機、航電架構,中國加速了WS-15等國產發動機的突破,并為殲-16的改進提供參考。
2014年克里米亞危機后,中俄深化合作,蘇-35訂單既平衡貿易逆差,又強化戰略互信,為后續S-400防空系統等合作鋪路。
批評者常以“事后視角”否定歷史決策,卻忽視了核心邏輯。裝備列裝周期漫長,若等待殲-16成熟,中國可能在2015-2018年的南海博弈中失去主動權。
蘇-35不僅是24架戰機,更是中國接觸俄式航空工業體系的窗口。其設計理念、維護經驗,為自主創新提供了差異化視角。
歷史上有太多因等待“完美武器”而錯失戰機的教訓。馬島戰爭中,阿根廷因法國拒付“飛魚”導彈而戰敗;海灣戰爭中,伊拉克的“幻影”戰機因缺乏體系支撐淪為擺設。軍事采購必須立足當下需求,而非理想化的“未來最優解”。
如今,殲-20與殲-16已成空中利刃,而蘇-35仍以訓練平臺、技術參照的角色,默默貢獻余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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