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7日8時左右,延吉市新興小學一年級1班語文教師崔京云正準備給孩子們上課時,忽然有人在敲教室的門,她于是將門打開,見門外站著一個20多歲的男青年,他很有禮貌地說:“你們班有個姓樸的學生,他母親在油坊干活時手被砸壞了,想讓這個學生領我們到他們家告訴一聲。”
“我們班有三個姓樸的學生,不知道你找哪一個?”崔京云回答的同時,班上三個姓樸的學生也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80年代的小學課堂
這個男青年走進教室,毫不遲疑地指著8歲的樸明哲說:“就是他”。
樸明哲一聽說母親的手受傷,急忙收拾了桌上的書和文具裝進書包,然后跟著這個男青年匆匆離開了教室……
下午放學后,不見孫子回家的樸明哲的奶奶趕到學校找到崔京云詢問樸明哲去哪里了,崔京云將上午的事情告訴了她,老太太當即一屁股癱坐在地上,雙手拍著大腿哭道:“壞嘍!孩子被人拐走嘍!”
老照片 小學生
在接到孩子被拐走的消息后,樸明哲的爺爺樸相化當場兩眼一翻暈了過去,以樸明哲的父親樸京鎬為首的樸家親屬和新興小學的教職員工亂作一團,著急忙慌的各自“搖人”,滿延吉市的尋找樸明哲,但是找到19時,一無所獲。由于害怕綁匪被逼到狗急跳墻而撕票,因此樸家人未能及時報警。
另一邊在學校里,原定的家長會正常舉行,崔京云老師向家長們通報了樸明哲失蹤的情況,下面的家長頓時炸了鍋,紛紛表達對樸明哲失蹤的關切和對拐走樸明哲的壞蛋的痛恨——
巧的是,其中一位參加家長會的學生家長是延邊自治州公安處刑偵科的偵查員,他立即找到崔京云,亮了工作證后詳細詢問了失蹤的樸明哲和帶走樸明哲的那個年輕男子的體貌特征和穿著。崔京云回憶道:“那個男青年右邊眉毛上有一處傷疤,腳上穿著雨靴,可能是乘坐一輛微型轎車走的。”
那個偵查員也顧不得參加家長會了,立即跑出學校跳上他的“邊三輪”摩托車直奔延邊州公安處,向處長匯報樸明哲被拐走的情況。
接報后,延邊州公安處處長立即給延邊州下轄各縣(市)公安局下達命令,要求各基層派出所動員廣大群眾協助查找,并要求刑偵科負責在州境內的各個要道設卡堵截,重點查找駕駛或乘坐微型轎車的年輕男子。延邊州州委、延吉市市委和市政府接報后迅疾做出批示:要求延邊州公安處和延吉市公安局要慎重果斷、抓住戰機、迅速破案、查獲罪犯,解救被拐兒童。
案發時的公安民警已經換裝了圖中所示的83式警服
吉林省公安廳、延邊州公安處和延吉市公安局三級公安機關迅速從各自的刑偵部門抽調精干警力組成7.17綁架案專案組,專辦此案。
經專案組進一步詢問,崔京云補充說她當時看到那個男青年手中拿著一把自行車的車鑰匙,是否乘坐微型轎車不能確定。同時一位姓樸的女教師也反映:當天上午她看到樸明哲隨一個推著自行車的男青年向校外跑去。于是,專案組立即修正了清查目標,在清查微型轎車的同時增加了清查騎自行車帶小孩的男青年。
經查實,樸明哲的戶籍隨父母落在延吉市郊區興安鄉興安村,父親樸京鎬是當地有名的飼料加工專業戶,家里有數萬元存款,家境頗為殷實。爺爺樸相化早年曾任延邊州基督教的祭司,先后搬了17次家,現住在延吉市光明街,樸明哲為了上學方便,經常和爺爺奶奶住一起。
根據走訪調查的結果,專案組對案情作出如下分析:
1、此案極大可能是綁架兒童作為人質來向兒童的家人敲詐錢財。
2、不排除拐騙甚至殺害兒童類報復兒童家屬的可能性。
3、不排除拐賣兒童的可能性。
4、不排除拐騙兒童賣到南方摘取器官牟利的可能性。
5、犯罪分子極大可能是本地人,其依據如下:領走樸明哲的罪犯穿雨靴,這和當地連天下雨契合;案犯不知道樸明哲的全名,但能直接指認出,且知道樸明哲的母親在油坊工作,對樸家的基本情況比較了解,樸明哲明顯也認識罪犯。
老照片,80年代中期出野外現場的刑警
6、從拐騙過程看,這是一起有預謀、有計劃、有準備的拐騙綁架人質案,犯罪分子可能有兩個人。
為盡快解救樸明哲,并迅速捕獲犯罪分子,專案組決定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
1、延吉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以樸明哲父母所在的興安鄉為重點,由興安派出所為主進行查訪摸底工作。
2、對樸明哲的父親樸京鎬,爺爺樸相化的社會關系以及接觸人員進行排摸。
3、由延邊州公安處負責對全州境內的旅店和車站等人員復雜的場所進行監視控制,啟用特情耳目明察暗訪。
4、對樸相化和樸京鎬的住所進行秘密監視控制和保護,監控有無可疑人員在附近徘徊逗留。
然而一連忙活了六天,索然排摸出幾十條線索,圈出十幾個嫌疑對象,但經過核實全部被一一否定,使得偵破工作陷入了困境。
7月23日下午,樸京鎬突然收到一封從牡丹江市站前旅社203房間寄來的書信,信中寫道:“受經濟困難的人們:我們在經濟上有莫大的困難,想跟你‘借’現金5萬元,為保證你能掏錢,特把你兒子當做人質。請你在7月29日下午5時親自到牡丹江市文化宮(即老汽車站)入口交納贖金,接頭暗語是:問:‘你是從延邊來的嗎?’答:‘我是延邊的。’如果按時沒送到錢,或者密報公安局的話,就叫你兒子的腦袋搬家,家庭也難免遭殃,為取信你們,特附上你兒子親筆信一封——”
牡丹江市老汽車站老照片
“我被牡丹江的人抓走,綁在地洞里,想念父母,盼望盡早送錢來救我。”
經樸京鎬辨別,恐嚇信里附著的字條確實是樸明哲的筆跡,但行文不是樸明哲一貫的書寫習慣,專案組判斷是樸明哲在罪犯的逼迫下按照他們的口述所寫。
專案組根據案情的新進展重新開案情分析會研究,及時調整了工作部署如下:
1、聯系牡丹江市公安局請求協助查控站前旅社203房間的寄信人,并立即派人趕往牡丹江市,聯合作戰。
2、讓樸京鎬回電報給牡丹江站前旅社203房間,答應按時交納贖金,以此穩住犯罪分子。并讓樸京鎬公開在興安鄉和延吉市內大張旗鼓的借錢,在銀行存取款以造成積極籌款的假象來迷惑罪犯。
3、為防止犯罪分子察覺潛逃或者變更接頭地點,專案組同樸家人逐個談話,強調對外不得談論案情,不準泄露恐嚇信的內容,要做到絕對保密,以免打草驚蛇。
7月24日,專案組派出的行動組趕到牡丹江市,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和西安區分局的大力協助下鎖定了交納贖金的牡丹江市文化宮(老汽車站)的位置,然后進行了如下布置:
1、在接頭地點設三道封鎖線,抽調精干偵查員四十三名化裝成服務員和過路群眾,分散在現場周圍,同時西安分局的七名特情人員卡主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以及車站入口等關鍵部位。
2、為防止犯罪分子乘車逃跑,牡丹江市公安局專門支援了吉普車、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自行車以便應急使用。
3、所有人員一律穿便裝,在7月29日下午準時進入各自的位置。
4、除了護送樸京鎬乘坐火車去牡丹江接頭的便衣偵查員外,其余人員一律乘坐換上民用牌照的吉普車、摩托車在現場各自位置待命。
7月28日晚,護送樸京鎬區接頭的小組開始行動,于7月29日早晨抵達牡丹江站,下車后在化裝成群眾的偵查員的一路護送下在15時左右來到文化宮門前,然后留樸京鎬一個人拎著鼓鼓囊囊的提包在門前等候,而偵查員們散入周圍的人群中監視守候。
80年代的牡丹江站站房
15時12分,一個男青年疾步來到樸京鎬面前,沖著樸京鎬問:“你是從延邊來的嗎?”
然而樸京鎬并沒有按照專案組教他的話回答,對兒子的思念早已將他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此時看到可能是拐走自己兒子的人站在自己面前,瞬間就失去了理智,突然就像一頭猛獸一般撲上去掐住這個人的脖子,大聲喝罵道:“你這個惡狼,還我的兒子來!還我的兒子來!”
這個突發意外并沒有讓專案組感到措手不及,因為在制訂計劃的時候考慮到了這個情況,于是偵查員們立即啟動PLAN-B:為防止犯罪分子雇傭他人來接頭、自己卻在一旁窺探的情況,專案組當機立斷,在抓獲直接和樸京鎬接頭的男青年的同時,把在周圍形跡可疑的八名男青年一律拿下,帶回西安分局進行甄別。
經突審,那個接頭的人果然是被雇傭的,他是時年17歲的牡丹江市彈簧廠臨時工翟金柱。翟金柱交代說有兩個朝鮮族的男青年雇他來“接頭”承諾“事成”之后給他200元的好處費,經他指認,那兩個雇主就在被專案組一并拿下的那八個人里面。
時間緊迫,偵查員們也不廢話,上來就是反復的“大記憶恢復術”,直接把那兩人打得半死,兩人在連連告饒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兩人分別是時年31歲的延吉市郵電局工人鄭仁哲(朝鮮族)和時年25歲的延吉市興安鄉興安村農民李云哲(朝鮮族),他們供認說樸明哲此時正被藏在李云哲的家中。
專案組立即打電話回延吉,要求迅速行動,救出樸明哲。延吉市公安局接報后立即行動,兩輛北京212吉普車火速駛往興安村方向——
7月29日16時,偵查員們沖入李云哲家,看見樸明哲的被鐵絲綁在一根木柱上,手、腳、腰、脖子都綁著鐵絲,嘴巴上封著膠帶,已經沒了氣息。法醫檢查,樸明哲的直接死因系機械性窒息——脖子勒著鐵絲、嘴又被膠帶封住,僅靠著鼻孔不足以支撐正常呼吸,再加上饑餓和虛脫,耗盡了樸明哲的氣力,最終導致窒息死亡,死亡時間不超過12小時。
干警們出離的憤怒了,所以當鄭仁哲和李云哲在7月29日夜被押回延吉市關進西安分局后,“大記憶恢復術”從后半夜一直挨到天明,兩人被打到親媽都認不出來,百般討饒下終于讓憤怒的干警們停了手,然后交代了他們的犯罪過程:
鄭仁哲和李云哲因羨慕“先富起來”的萬元戶們的殷實生活,在6月末湊到一起密謀劫持“萬元戶”的子女當人質,向他們的家長勒索錢財。
7月初,兩人流竄到沈陽幾次企圖作案,但因為種種原因均沒能得逞。
7月15日,兩人回到延吉的李云哲的家中,懊惱之后,鄭仁哲突然向李云哲提出:“我和你們村的樸京鎬曾在一個屯子里住過,家里很有錢,聽說他家有好幾萬的存款,只有一個兒子樸明哲,全家人寶貝的不行,要是把他弄到手,咱哥倆就不愁沒錢花了。”
7月17日上午,認識樸明哲的李云哲推著偷來的自行車將樸明哲騙出學校,上了鄭仁哲租來的一輛菲亞特126P型微型轎車,轎車行駛到后山拐彎處時,鄭仁哲就讓司機停車,將樸明哲帶下車并結清了車錢——
菲亞特126P型微型轎車
微型轎車離開后,兩人挾持著樸明哲鉆入松林,樸明哲發覺不對,哀求兩人“要回家,要看媽媽。”
李云哲掄了樸明哲一個耳光,惡狠狠道:“回家?回他娘的什么家!從現在開始,你就給我老老實實跟著,敢跑一步就拿刀宰了你!”
19時左右,兩人覺得藏在松林中不是長久之計,李云哲找來一條麻袋,將樸明哲裝進了麻袋,而鄭仁哲則回到新興小學將自行車騎了過來,兩人將麻袋放在自行車上拉回到李云哲家中,然后寫了一封恐嚇信,又威逼樸明哲寫了一張等錢來救的字條,由鄭仁哲前往牡丹江,以站前旅社203房間的地址投寄給樸京鎬。
7月28日,兩人結伴前往牡丹江市接頭取款,臨行前將樸明哲的手、腳、腰和脖子用鐵絲緊緊捆綁在天棚木柱上,為了不讓孩子喊叫,又用膠布將他的嘴巴封上,然后鎖了門后出發前往牡丹江,可憐的樸明哲就這樣因為呼吸困難而窒息而死——
7月29日早,兩人在牡丹江火車站下車,無巧不成書的是,他們和樸京鎬同一班火車抵達牡丹江,其中一個護送樸京鎬的偵查員被鄭仁哲認出,但他們以為自己籌劃周密而懷著僥幸心理沒有改變原計劃,但是雇傭了牡丹江市彈簧廠臨時工翟金柱代為接頭,而他們自己則在不遠處的人群里觀察動靜,一旦有變就立即逃走。
令他們萬萬沒料到的是,自以為萬無一失的計劃沒有逃過專案組的火眼,被兜入了網中。
當鄭仁哲和李云哲被押送到興安村指認現場的時候,遭到了數百名憤怒的村民的圍攻,要不是民警們百般解釋,鄭仁哲和李云哲能被憤怒的村民們當場活活打死。
8月28日,延邊州法院召開公審公判大會,以綁架罪判處鄭仁哲和李云哲死刑、立即執行。公審公判大會后,兩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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