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媒報道,緬甸國管委下屬東部軍區司令部已向PNO民團下達指令,要求遵守軍事紀律。
據悉,此次指令的起因是配備武器的PNO民團成員身穿軍裝、攜帶武器在道路上設卡攔車收費,并向警察開槍射擊。
PNO民團聯合指揮官坤拉貌中校對媒體表示:“向警察開槍的人已被國家依法逮捕。我們也不會逾越法律行事,一切依法辦理。我聽說上級已下達指示,禁止做出此類行為。”
由于近期發生多起PNO士兵利用軍裝和武器攔車、毆打民眾、勒索錢財的事件,東部軍區司令部于5月8日以第1/235/17號命令文件形式發布指令。
指令中提到,4月28日,兩名PNO士兵在海霍加油站前攔停三輛車,并毆打司機索要錢財;5月2日,一名PNO士兵在東枝市場附近槍擊一名警察。這些事件已被記錄在PNO以勃歐語向各級部隊轉發的指令中。
指令要求PNO民團成員:非執勤期間不得穿著軍裝;不得攜帶武器出行;不得穿軍裝在主干道活動;不得穿軍裝進入市區或攜帶武器進入市區;必須配合軍警檢查;禁止在村莊地區無故設卡收費。
此外,PNO民團在執行地方安保任務時,須嚴格遵循東部軍區司令部的命令。
另據報道,在賓朗鎮的桑遍村,獲配槍支的民兵曾用槍威脅村長,并對村民實施恐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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