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6日的日本眾議院內閣委員會會議上,一大群國會議員們討論了一件事:如何禁止外國人跑到日本買春。
立憲民主黨眾議員山井和則在會上說:“雖然難以啟齒,但有報道稱東京被稱作‘亞洲的賣淫旅游城市’。外國男性前往東京進行性旅游的現狀可以放任不管嗎?這是關乎日本國格和日本人尊嚴的問題。”
為什么日本國會會專門開會討論這一“難以啟齒”的問題呢?
因為在最近,香港《南華早報》、美國CNN、英國BBC等國際媒體頻頻報道東京歌舞伎町等地外國人“買春游”的問題。例如,2024年11月,《南華早報》以《東京:亞洲新的性旅游之都?》為題,指出“由于日元貶值和日本經濟困境,外國男性蜂擁而至,尋求低成本的性服務”。這些報道中,歌舞伎町大久保公園周邊被描述為“賣春圣地”,年輕女性在街頭公開招攬外國游客,部分人甚至坦言“一天接客5至10人,半數為外國人”。
為何東京會被如此描述?首先,日元持續貶值是重要推手。2022年以來,日元對美元匯率一度跌至歷史低點,外國游客在日本的消費成本大幅降低。性服務的價格對外國人而言變得“親民”,這無疑吸引了部分尋求“性旅游”的人群。
其次,日本性產業的“隱性合法”狀態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盡管《賣春防止法》(1956年制定)明文禁止“以金錢為代價與不特定對象發生性行為”,但該法律對賣春行為本身并無直接處罰,僅針對勧誘(招攬)、周旋(中介)、場所提供等周邊行為施加刑罰。這使得性產業在“灰色地帶”蓬勃發展,諸如“Soapland”(泡泡浴)等場所通過提供“非性交服務”規避法律監管。
還有一個原因,是日本的“風俗文化”的盛行,也在無形中為“買春都市”標簽提供了土壤。江戶時代以來,日本的“游廓”文化便以合法形式存在,現代的性產業不過是其延續。盡管《賣春防止法》廢除了“紅線”制度,但“風俗營業法”仍允許特定形式的性服務存在。這種文化背景使得性產業在日本社會中具有一定的“容忍度”,也讓外國游客誤以為“性交易在日本合法”。
此外,社交媒體的推波助瀾也不可忽視。TikTok、X等平臺上,歌舞伎町被包裝成“夜生活天堂”,吸引了大量外國游客。一些帖子甚至明示“東京的性服務如何價廉物美”,這進一步放大了“買春都市”的印象。
然而,這種標簽并非全然客觀。
外國媒體的報道往往帶有獵奇色彩,傾向于放大負面現象,而忽略日本社會的復雜性。例如,許多從事賣春的女性并非單純出于經濟貧困,而是受到惡質ホストクラブ(男性陪酒俱樂部)高額債務的壓迫,或為追星、購買奢侈品等目的而“自愿”從事此類活動。
男性陪酒俱樂部通過“戀愛洗腦”誘導年輕女性背負高額債務,迫使其從事賣春以償還“賣掛金”(賒賬費用)。警視廳2024年1-11月在歌舞伎町附近的大久保公園周邊,逮捕了88名賣春女性,其中,31%表示“為男陪(鴨子)或男性地下歌舞廳的偶像花錢”,19%的女性是“為了想去旅游和購買名牌商品”,只有15%的女性表示“是生活貧困所迫”。這一現象反映了日本社會對年輕女性的結構性剝削:她們在消費主義和偶像文化的雙重裹挾下,成為了產業鏈的犧牲品。
這些背景在外國報道中往往被簡化,導致東京被貼上單一的“買春都市”標簽。
日本是一個矛盾的國度,既有精致的一面,也有不為人知的暗角。一個城市的形象不僅是高樓大廈和櫻花美景,更關乎社會公平與人性尊嚴。
眾議院議員吉田晴美也在內閣委員會會上指出:“世界潮流是逮捕買春男性、保護賣春女性,而日本卻反其道而行,警察多數只逮捕女性,這是不可理解的。”因此,她認為,日本不能只有《賣春防止法》,也應該有《買春防止法》,不能只處罰賣淫女,更應該處罰嫖客,只有這樣,才能改變“東京是買春都市”的倒霉形象。
目前,一部《買春防止法》正在日本國會醞釀制定中。但法務省的回答是:“涉及男女之間的性問題,有些部分屬于敏感領域。從不限制國民自由的角度來看,(制定《買春防止法》)還需要進行充分審慎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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