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場冤案,日本男性徹底走向了一條不歸路,日本社會也在因為這種趨勢而逐漸變得散裝。大家都知道,日本人在性這一方面特別狂野,尤其是日本在上世紀靠著發戰爭財再次發達起來后,癡漢這個關鍵詞就不斷出現在日本社會。
而在2001年,一場名為“御殿場事件”的司法冤案,讓日本男性徹底無所適從,從此之后,日本的男人對女性都有點基因上的敬而遠之,甚至有人干脆不和女生說話,過著毫無異性參與的生活。
事件的起因是一名15歲的小姑娘名叫井上小百合,她于當年9月9日和一位男性網友發生性關系,然后在9月16日當晚因為凌晨12點才回家,被媽媽抓住,媽媽質問她為何這么晚才回家。
于是井上小百合便撒了個小謊,說自己在回家路上被幾個社會青年給侵犯了,她拼命抗爭但是沒用,事后她整理了一下衣服才自己回了家。
母親信以為真,看著自己的寶貝女兒就這么被糟蹋了,怒從心中起的她便一紙訴狀告了那幾名社會青年。
而這幾位社會青年也很奇怪,在案情一開始對自己的侵犯行為全部予以承認,于是法院在一年后選擇開庭,徹底終結此事。
可是在開庭當天,這十幾名社會青年卻選擇當庭翻供,并給出了各自的不在場證明,而他們之所以這么做的理由,就是當初警察們威脅他們一定要承認有這樣的犯罪事實,否則他們就會面臨高額的律師代理費和漫長的對峙過程。
但是法院以他們各自提出的證據有偽造的嫌疑為理由,宣布先終止此次審判,這十幾名社會青年就又被送進了拘留所等待重新開庭。
而第三次開庭又是過了好久,其中的幾個嫌疑人已經留了很長的胡子,一臉頹態的他們卻在庭審現場聽到了讓他們震驚的消息,井上小百合因為這么長時間的良心折磨,承認了她其實是在事情發生前幾天和他人約P,之后被媽媽抓住晚歸才撒了謊。
但是這時候法院卻覺得你們前后表述不一致。駁回井上小百合的證詞,并在后來的一次審判中宣判這些社會青年要承擔兩年有期徒刑,當時社會一片嘩然,2010年前后,這十幾名社會青年中最后一位青年才出獄,而當時距離他們惹上這個官司已經過去了將近十年。
這一事件也迅速引起了日本社會對日本法院審理的公正性的質疑,認為他們只要是在面臨性案件時一直保持有罪推定,只要是男女之間的問題,最后一定會粗暴的判定男方有罪,這讓廣大的日本男性更加不喜歡這個毫無公正可言的政府,社會的凝聚力也在一點一點的慢慢瓦解。
由于男性對國家認同感的降低,十幾年后日本的方方面面都收到了這種情緒的影響,這種改變是緩慢曲折的,現在如果有人問日本男性:“如果讓你為這個國家犧牲,你愿意嗎”,后者則會回應以嘲笑,說:“如果這個國家都到了需要民眾為他犧牲的地步了,我看是還是趁早滅亡的好?!?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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