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3歲的黃梓澈小朋友被虐殺案,上個月在上海中院一審開庭了,目前此案還沒有宣判。
我看到網上有很多網友因為碎片信息就去質疑、攻擊黃梓澈的媽媽,實在不忍一個已經悲痛欲絕的母親還要遭受二次傷害,所以盡管我的號不大,文章的傳播力度有限,但發聲總比沉默強。
首先,黃梓澈小朋友是被他父親黃正理以哄騙手段騙走的。
黃某通過幾個親戚聯系到馬女士,聲稱孩子奶奶患乳腺癌晚期,已經快不行了,就想見孩子最后一面。馬女士出于老人曾帶過梓澈的親情,以及對老人的同情,才同意這些親戚把孩子接走。
在馬女士無法聯系到奶奶確認事實之前,她怎么可能直接就惡意揣測黃正理是有意欺騙自己,目的就是搶孩子呢?
馬女士只是一個20出頭的年輕女性,17歲就跟黃梓澈生父在一起了,社會經驗和對人性的判斷不足,是很正常的。誰也沒長前后眼啊……怎好再苛責她?她做錯什么了?
直到梓澈被帶走,黃正理威脅馬女士如果不簽變更撫養權的協議,就永遠見不到孩子,馬女士才得知自己被騙了。
你們聽說過“紫絲帶媽媽”這個群體嗎?
所謂“紫絲帶媽媽”指的是那些在婚姻破裂后,因另一方(通常為父親)通過搶奪、藏匿子女等手段,使母親喪失實際撫養權或探視權的群體。盡管《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禁止搶奪、藏匿子女的行為,但在實際情況中,帽子叔叔常因“家務事”認知或父親同為監護人身份,導致執法力度嚴重不足。
中國有相當多的紫絲帶媽媽,沒能見到自己的孩子。或是孩子被父親或爺爺奶奶灌輸仇恨母親的思想,即便見到了,情感也疏離了。
馬女士并不比“紫絲帶媽媽”特殊,她也曾多次報案,請求幫助,但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樣,沒用,得到的只有“和稀泥”。
并且黃正理見馬女士報警了,一氣之下把所有聯系方式都拉黑了。
試問各位,在這種情況下,年輕的馬女士應該要怎么辦?她還要工作養活自己,沒有條件和黃正理一直耗下去。
幾個月過后,思念孩子的馬女士同意了黃正理的條件:以變更撫養權獲得和黃梓澈見面的機會。
然而文件簽了,黃正理仍然沒有讓馬女士見孩子。
期間,馬女士一直哀求、尋找,我相信她已經竭盡所能。
去年8月,黃梓澈入院。如果不是醫生看到孩子的傷情,堅持要通知馬女士來醫院見黃梓澈的最后一面,馬女士連孩子身在何方都不清楚。
所以,請不要再質疑和攻擊黃梓澈的媽媽了。
她沒有問題,傷害黃梓澈小朋友的人也不是媽媽,是兩個畜生都不如的人渣。
02
黃正理費盡心機把孩子搶到手,但他本人根本沒有能力好好照顧孩子,他枉為人父。
黃某白天出去打工,就把小梓澈扔給女友趙雨蝶。
這個趙雨蝶堪稱魔鬼,不愿意照顧梓澈,大可以把孩子還給生母,但趙雨蝶不明著拒絕黃正理,而是把她的怒火發泄到一個2歲多的孩子身上。
圖源網絡
小梓澈跟著趙雨蝶的這七個月以來,沒有過過一天正常日子。趙雨蝶明知那么小的孩子還吃不了辣椒,她就故意炒菜多放辣,讓梓澈吃不下去,就只能挨餓。偶爾,趙雨蝶也會給孩子扔一個涼雞腿或者冷饅頭。
但這種時候并不多,黃梓澈經常餓到不行,去鄰居家要飯吃,甚至到垃圾桶里翻找食物。
醫生出示了多張黃梓澈入院時的照片,渾身上下沒一塊好肉,腿部還有咬痕。
有監控拍到趙雨蝶最后一次毆打孩子的場景。因為這個視頻太血腥、殘忍,警察甚至都不敢拿給孩子媽媽看。趙雨蝶又發癲了,她把梓澈帶到一個隱秘角落,以為她的行為沒被看到,然后用棍子、鞋、巴掌狠狠毆打孩子。
令人心碎啊,一開始小梓澈表現得很麻木,他被打得趔趔趄趄,都沒有哭,而是繼續站好……可想而知,這已經是被虐打的常態,一個3歲的孩子就習得性無助了,他有多絕望,難以想象。
但趙雨蝶沒有心啊,她竟然將這么乖的小孩兒高高舉起,然后狠狠摔在地上。終于,黃梓澈奄奄一息,被送到醫院。當馬女士被醫生通知,來到醫院看到梓澈身上的傷痕時,她質問趙雨蝶,趙雨蝶有多囂張:“是我咬的,你能怎樣?”
真是蠢到極致,也壞到極致。
毫無疑問,趙雨蝶是殺人兇手,她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但黃正理要把自己放到“受害者”的位置上,不光是馬女士,所有尚有良知的人都萬萬接受不了。黃正理說自己平時工作很忙,下班后孩子早就睡了,所以他從來沒看到孩子身上的傷,不知道女友的虐待行為。
你猜我們不信還是不信?
黃梓澈曾向父親明確表達過,“害怕這個媽媽,要換掉這個壞媽媽。”但黃正理的反應是轉頭就把小梓澈說要換媽媽告訴趙雨蝶,在得到趙雨蝶說“孩子不想學習,總想玩手機,所以嚴格管教”的答復后,黃就不再過問。
可想而知,小梓澈換來的很可能又是一頓變本加厲的毒打。
黃梓澈入院僅4天,黃正理沒有任何追究趙雨蝶的行為,在沒有通知馬女士的情況下,直接決定放棄治療。而后,馬女士表示要報警維權,黃正理故技重施,為了讓馬女士撤訴,這男人又威脅上了。如果不撤案,孩子就不能火化。
直到案件進入庭審程序,他才表態:“希望可以從重處理趙雨蝶,不可能說我孩子一條命白白就這么沒了。”
呵呵。這話說的。如果不是他費盡心機從馬女士那里把孩子騙走,如果不是他千方百計阻止馬女士和孩子見面,如果不是他縱容女友,黃梓澈怎么可能死?他會在媽媽和外婆的疼愛下,好好長大。
黃正理自私無情冷漠,枉為人父。
公訴方目前只起訴了趙雨蝶一人,也應該追究黃正理監護不力的法律責任。
這兩個人渣的行為毀掉的不只是一個孩子,還有所有母親的安全感,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
03
黃梓澈案,讓我想起了最近剛看完的一部劇《無盡的盡頭》。
劇中有一個案子是一對龍鳳胎小孩被生父謀殺。兩個孩子生前就一直被父親和其女友虐待,孩子身上經常有傷,這些情況是被周遭很多人看到過的。
有老師,有小吃店的老板,有居委會大媽,還有醫生。
但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幫一把,報個案,導致這對年幼的孩子長期在豺狼般繼母和生父的虐待下,最后,釀下大禍。
黃梓澈遇害之前,也有很多鄰居、路人看到了他在40度的高溫天氣被趙雨蝶室外罰站,看到了他在翻垃圾桶找食物,也經常聽到黃梓澈被狠狠毆打的聲音……這些人勸自己不要“多管閑事”,皆是因為他們都冷血無情嗎?
顯然,不全然如此。
《無盡的盡頭》做了更深入的反省和探討:為什么要將社會壓力向下傳達到民眾身上,而政府、權力部門并沒有承擔起他們該有的責任——“我們確實沒有鼓勵過他們,讓他們站出來。我們確實也沒有跟他們說過你們可以站出來,你得站出來,你得管,就算錯了,也沒關系。”
我喜歡林之桃檢察官在庭審上的發言:
“孩子不好,沒有人會好。孩子的未來是一個怎樣的未來,是今天坐在這兒的我們這些大人來決定的,我們用什么決定?用我手上的起訴書,用法官面前的法槌,用我們這些人幾十年的人生不斷地學習、探索,尊重信仰的公平和正義。”
所以不要再模糊焦點矛盾,黃梓澈的遇害是兩個人渣共同造成的。這背后,是法律的不健全,是權力部門監管的缺失,強烈建議建立全國聯網的虐待舉報平臺,讓每個傷口都不再沉默。
我們所有人都和黃梓澈媽媽站在一起,翹首以盼,嚴懲兇手。我們不要魔鬼的道歉,鱷魚的眼淚,只要他們永遠銬在法律的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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