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20號)和教育主管部門關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我院2025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試部門、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第五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八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166號。
第十條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辦全日制司法警官類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辦法,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分配原則
第十四條2025年學院開設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社區矯正、司法信息技術、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法律文秘、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技術、民事執行等14個招生專業,其中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和行政執行3個專業為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其他專業為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
第十五條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結合學院生源結構、往年錄取情況等因素,科學分配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專業組設置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報考條件
及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要求
第十七條參加河南省202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志愿報考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志愿從事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工作;
(五)年齡須在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司法類院校提前批次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七)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司法類院校提前批次專業招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第十八條報考我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均合格者,方可參加錄取。
(一)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由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實施。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二)面試。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司法行政工作。面試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面試實行單項淘汰,項目中出現一項不合格,結論即為不合格。
(三)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無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
4.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對考生身高、體重、外觀、血壓、視力、色覺、聽力和嗅覺等重點項目,由體檢醫師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范進行現場檢查。體檢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體檢實行單項淘汰,項目中出現一項不合格,結論即為不合格。
(四)體能測評。
1.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應當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第六章 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報考條件
第十九條參加河南省202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志愿報考學院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三)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四)符合教育部、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報考條件。
第二十條報考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考生無須參加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加分、降分和優先錄取等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隨普通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在普通高職(專科)批次錄取。
第二十三條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僅在河南省招生,錄取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對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錄取專業。不存在專業調劑。
第二十四條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遵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投檔規則,以高考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為依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對于采用“院校+專業組”志愿模式的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均不提科目要求,所有選科組合均可報考。
第二十六條按照生源省份投檔成績排序規則,確定錄取先后順序。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七條學院所有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八條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男女招生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九條如上級主管部門就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招生工作頒布新的規定,按最新文件執行。
第三十條錄取結果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一條學院2025年收費標準依照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執行,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為六人間600元/生?年。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校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對弄虛作假、體檢或復查不符合條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學院以“精準資助、資助育人”為宗旨,建立了獎、助、貸、勤、補、減“六位一體”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一)國家獎學金:綜合表現極其優異的二、三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二、三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具體標準由我院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分為2—3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
(四)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旗)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標準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六)學院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二、三年級學生。分三個等次: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1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8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500元。
(七)臨時困難補助:用于資助因突發情況(包括因病、人身意外、自然災害等)導致家庭經濟出現臨時性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提交佐證材料,經系部初審,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上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發放補助。
(八)勤工助學: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選聘家庭困難的學生上崗,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為12元/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九)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學院迎新系統的“綠色通道”模塊,辦理快速入學手續。入學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學生具體情況指導各系進行困難認定,并采取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措施給予資助。
(十)其他校內資助:我院針對原建檔立卡等困難學生開展各類“送溫暖”活動,包括:發放返鄉補助、越冬補貼、慰問困難學生家庭及假期留校困難學生等,切實將精準資助落到實處。
如需詳細了解上述政策,可登錄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https://www.hnsfjy.edu.cn/info/1320/1128.htm)查看。
第三十四條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由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十五條畢業生可參加專升本考試,成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參加面向社會的行政、事業單位招錄考試就業,也可通過公司、企業應聘就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國家公務員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20號)文件精神,2025年錄取的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學生在畢業時,可參加我省司法行政機關面向我院該類專業畢業生的公務員招錄考試,按照一定比例擇優錄用為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
第三十六條我院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內容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
第三十七條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166號(金水東路與明理路交叉口向東50米路北)。
郵政編碼:450046
聯系電話:0371-63760931
學院網址:https://www.hnsfjy.edu.cn
電子郵箱:jingyuan411@126.com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我院沒有設立任何分校,沒有與任何學校聯合辦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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