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樹大招風”這個詞用在蔣大為身上可謂是再合適不過了,作為一名老藝術家,他一生成就無數,可與之相應的,他這一生也有著不少爭議。
開除軍籍、持外國綠卡、騙財騙色……這些負面標簽組合在一起,把蔣大為變成了一個不堪入目的人。
許多人都不敢相信,這位蔣大為就是曾經那個演唱《敢問路在何方》的老藝術家,看著他在舞臺上那副“國泰民安”的模樣,誰能把他和這些負面標簽聯系到一起呢?
那么,蔣大為究竟是做了什么,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而他身上的標簽,又有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蔣大為
被開除軍籍是怎么一回事?
這事如果是真的,那放在任何一個人身上都不是件小事。
畢竟一般情況下,就算釀成大錯,接受重大處分也鮮少能淪落到軍籍都被開除的局面,而如果真的被開除軍籍,那就一定是因為做了許多違法亂紀,違反黨章的事情。
在這種性質下,開除軍籍往往都只是附帶的懲罰,最嚴重的估計還要在監獄里蹲個十年八年,乃至一輩子的。
我國監獄
而縱觀蔣大為的生平,卻也沒有做什么違反黨紀,甚至在監獄服刑的經歷,所以,被開除軍籍這件事,其實是存在不少疑點的。
可究竟有沒有被開除軍籍,不明真相的網友們終究是沒有放過蔣大為,選擇將這一疑點放大,再放大,終于,到了連蔣大為本人都無法忽視的地步。
在一次媒體的采訪中,蔣大為聲稱“自己都沒有參過軍,沒有在軍營里當過一天的兵,怎么會被開除軍籍?”
媒體報道
實際上,真實情況還真就跟蔣大為本人所述的大差不差,他曾經是在文工團工作過一段時間,這才會在一些場合上穿著軍裝演唱歌曲,可這并不代表著他就是軍人身份。
那個年代文工團雖說是和軍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實際上并不是所有的文藝兵都有軍籍,而蔣大為就在其列。
蔣大為年輕照片
而他在熒幕上穿一身軍裝演唱的形象,也只是工作需要,實際上,他連軍人都不是,哪來的軍籍讓他們開除?
這場“軍籍風波”僅僅只持續了一段時間,不過也讓蔣大為受苦不少,而接下來另一場有關“移民”的風波,才真正讓蔣大為陷入了輿論漩渦之中…
蔣大為
全家移民加拿大,卻稱是為了子女前途?
1998年,蔣大為的女兒高中畢業,馬上要升入大學,可這個大學在哪上,上什么,卻成了蔣大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思來想去,蔣大為還是決定送自己的女兒出國留學,一家人決定到加拿大去,并且還拿了那里的綠卡。
當年的報道
這事一經報道,馬上就引來了國內的軒然大波,一時間“蔣大為放棄國籍”、“蔣大為背叛祖國”的新聞標題鋪天蓋地,人們對蔣大為的風評也跌落谷底。
與此同時,也有不少人猜測,蔣大為或許是受了西方媒體的蠱惑,盲信“祖國能給的,西方國家也能給,而祖國給不了的,西方國家還是能給”。
上世紀加拿大蒙特利爾的照片
畢竟那個年代往外移民的歌手、明星其實也不在少數,他們都堅信在歐美國家定居能夠擁有一個更好的生活質量,而蔣大為也不過是這蕓蕓中的一位罷了。
隨著輿論的發酵,蔣大為的風評又一次遭受沉重打擊,他不得不站出來澄清這一事實,稱自己移民加拿大僅僅只是為了女兒的學業,此外別無他求。
當時的采訪
而且,有關“放棄國籍”這件事也是謠言,他只是拿到了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證,但是從來沒有放棄中國國籍,媒體的報道完全是子虛烏有。
后來蔣大為再回國內后,就幾乎沒有再往加拿大去過了,也就是說,他短暫移居加拿大的那段時間,應該的確只是為了陪女兒讀書。
蔣大為和女兒蔣小涵
不過,在他回國后,國內對他卻并沒有多少歡迎的聲音,反而更多的是“又回國內撈金了”這樣的質疑。
即便他在采訪中多次澄清并強調“自己是中國人,是永遠不會放棄中國國籍的”,也無法完全將公眾的質疑和唾罵聲消去。
蔣大為
騙財騙色?蔣大為人生中最危機的時刻
如果說前兩條標簽并沒有給蔣大為的人生造成什么實質性危機的話,那接下來的這場風波,可的確是差點就把他的人生給毀了。
2003年,一位名為姚娜的女子站了出來,稱自己曾經是蔣大為的經紀人,而在兩人合作期間,蔣大為不僅騙走了其90萬元的財產,還一直強迫與其發生不正當的關系。
當年的報道
一開始,大家對這個女子的說法顯然是不信的,畢竟你只是一張嘴無憑無據,張口就來,人家蔣大為是老藝術家,到底信誰,大伙心中自有定數。
可隨著姚曼將一張有著蔣大為“親筆簽名”的欠條公之于眾后,網絡上的輿論開始有了新的動向。
緊接著,姚曼又將許多“證據”都拿了出來,并且將自己與蔣大為的事情描述的十分真實,似乎確有其事。
姚曼
一時間,輿論又倒向了蔣大為的對立面,許多媒體開始對其口誅筆伐,而這一回,蔣大為卻不僅僅只是在口頭上澄清了。
他直接選擇了報警,想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而隨著調查的推進,事情的真相也逐漸浮出水面。
當時的報道
根據調查,姚曼手中的欠條實際上是她逼迫蔣大為所寫,那天他被姚曼帶人堵在樓道里,共被脅迫寫下共兩張欠條,一張20萬的,一張90萬的。
而當時蔣大為考慮這事最后肯定要報警解決,于是就在欠條日期上留了個心眼,寫成了2003年3月20日,而那一天他剛好不在國內。
蔣大為
后來這一手筆也為警方破案提供了很大助力,由于發現姚曼供詞和借條落款時間有歧義,警方便啟動了對姚曼等人的進一步調查,最終才破獲了這起冤案。
姚曼團伙后來被判刑,而她本人則更是獲得了五年有期徒刑,可謂是“惡有惡報”。
信源截圖
信源截圖
結語
蔣大為身上的負面標簽曾讓他幾度陷入輿論漩渦之中,這實際上映射出一個問題:我們對公眾人物的“苛刻”,是否已經到了一個病態的程度?
可實際上,也正是因為這份“苛刻”,我國的公眾人物才能為一般民眾起到一個“榜樣”的作用,不是嗎?
對此,你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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