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交通運輸局靖遠縣公安局
關于開展聯合治理貨車超限超載
專項行動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百噸王”貨車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相關部署要求,進一步鞏固2024年我縣“百噸王”治理成效,持續嚴厲整治“百噸王”貨車嚴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全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公路基礎設施完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靖遠縣交通運輸局和靖遠縣公安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聯合開展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專項治理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路面執法
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加大路面執法稽查檢查力度,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嚴厲查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對檢查認定的違法超限超載和改裝車輛,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實行“四個一律”:超載車輛一律卸貨;非法改裝車輛一律恢復原狀;違法駕駛人一律扣分罰款;嚴重違法一律曝光。
二、約束企業車主
貨運源頭企業、貨運車輛車主務必自覺守法經營。對存在非法改裝、自行拆除或擅自加高的欄板及非法改裝設備的貨運車輛,未整改仍上路行駛的,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依法嚴厲打擊。
三、加強源頭監管
縣交通運輸局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礦山、水泥建材、沙石料廠、物流場站等貨物集散地源頭監管。各廠礦、沙石料廠等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核載質量標準裝載貨物,對違規為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的企業,依法從嚴處罰。
四、規范檢測機構
轄區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要嚴格落實檢驗項目和標準,重點查驗貨車加高欄板、加厚鋼板、改造大梁、車斗、車軸和剎車系統等違法行為。對出具虛假檢驗結果及未按國家標準實施檢驗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五、明確處罰標準
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對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和源頭企業從嚴進行處罰。
(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之規定,貨車超載不足30%的,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貨車超載30%以上不足50%的,處5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貨車超載50%以上不足100%的,處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貨車超載10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并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對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加高欄板、加厚鋼板等),處500元罰款。
(二)縣交通運輸局處罰標準: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車貨總質量超過規定1000千克的,每超過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處罰,并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甘肅省公路條例》,對超限運輸的車輛,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駕駛人,停止其從事營業性運輸;對貨運源頭單位放行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駛出其經營場所的,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指使、強令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
六、嚴懲阻礙執法行為
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交通運輸參與者、貨運源頭單位相互轉告,相互監督,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運輸違法行為,依法文明參與交通,共建安全、便捷、高效、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舉報投訴電話:
靖遠縣交通運輸局(0943-6124359 )
靖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0943-6120266)
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12328。
靖遠縣交通運輸局
靖遠縣公安局
2025年5月16日
★來源:靖遠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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