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戶每年70元的電費補貼都能被惦記,兩年下來未發放的電費補助款還有420余萬元,由此可見當地還存在著許多困難家庭。
而身為公職人員的何艷發現了這筆巨款無人處理,便收入囊中,一來以借條形式挪用了106萬作為個人資產購買理財產品,隨后又轉出了20萬用于美容、裝修,在近6年時間里揮霍了170余萬元,最后以貪污罪被判五年。
相較于其他的大老虎,都是上億的資產,那何艷的事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甚至連別人的零頭都沒到,那是否說明她還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呢?
可從結果來看,這五年的牢獄之災,我認為這個處罰還是輕了。
不要討論她只是挪用了170萬,更不要糾結具體數字,她的做法只能用惡劣兩字來形容。
因為她占用的不是一般人的補助,而是需要得到幫助的困難家庭,這是什么概念呢?相當于這些困難家庭日子都過得很艱辛了,需要得到救助才能勉強維持生活。
哪怕是每年只有70元的補助,在電量使用來看,也能為他們省下一點錢。
更何況兩年就有近420萬,積少成多,想想這里面有多少戶困難家庭呢?被她這么一折騰,損害了多少家庭的利益呢?
我們不能以自身家庭情況去看待這些困難家庭,認為70塊錢不多,放在十年前,它還是有較高價值的。
可被何艷挪為己用,凸顯的問題尤為嚴重。
機構改革,確實是精簡了不少,可這么一大筆補助款,為什么偏偏就被落下呢?
最主要的是,它還是存放在對公賬號里,哪怕是轉出去,都是需要有相關的說明,絕不是何艷一人就能一手遮天,悄無聲息地不留破綻,就把170多萬轉走。
其次,兩年多的時間里,部門里的人愣是沒有發現任何的異常,甚至似乎大家都忘了有這一筆巨額的存在,這讓人匪夷所思。
如此看來,要么就是這個系統存在重大的漏洞,對于管理錢財就基本的流程都不完善,致使何艷鉆了空子,要么就是還有其他的幫手了。
可現在何艷被推了出來,槍打出頭鳥,誰讓她挪用了170多萬呢?也算是對這件事有一個交代了,只不過處罰輕了,才五年而已,但希望能警醒其他人了,免得再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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